下面是引用 xox789uouo 於 2010-11-24 14:11 發表的 :
2.反面容許構成要件錯誤的法律效果是從輕量刑嗎?
反面容許構成要件錯誤係指,行為人因為誤解阻卻違法事由的規範,而誤以為其經由阻卻違法事由合法
化的行為,係具有違法性的行為;可是在事實上,其行為已因符合阻卻違法事由而不具違法性,故非刑法
所加以制裁的行為。
反面容許構成要件錯誤不等於反面容許錯誤 所謂
反面容許構成要件錯誤,或稱
偶然防衛(避難),是指行為人違犯行為時不知存在有阻卻違法事由。
舉例:你討厭乙,拿石頭打破乙家的窗戶。哪知乙家瓦斯外洩,乙熟睡中不知情。你正好就了乙一命。
下面是引用 end617 於 2010-11-23 16:33 發表的:
在網路上爬了很多文章,但關於錯誤理論還是有許多不明白想要請問各位大大,麻煩大家了,感激不盡
1.請問反面構成要件錯誤的法律效果是什麼呢? 與不能未遂的法律效果相同嗎?
2.反面容許構成要件錯誤的法律效果是從輕量刑嗎?
不知道各位關於錯誤理論的部分都是怎麼讀的呢?實在覺得很容易搞混哀
反面容許構成要件錯誤(名字真長= =")的法律效果:
1.三階論→既遂。
2.二階論→未遂。
錯誤論要讀好,建議先把相關名詞的
花名統整一下,定義熟了,要懂比較簡單。
(其實個人非常討厭
正面反面 .......剛剛還去偷翻了一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