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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了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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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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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啦] 觉得我国的法律制度不妥~关于=自由心证=和..监狱有民营例英国等  (想知道各位大大们对于法律的想法..等)
觉得我国的法律制度不妥~关于=自由心证=等于碰运气~遇到好的法官~刑期可是差一万八千里.....

还有在认定你有最无罪时.全由她的思想耶 .....

我想请问一下...一般的械斗押人事件   =)所犯刑责   仿害自由 伤害   两罪

伤害可以和解有其罪名但可以无刑期!   伤害属告诉乃论

仿害自由属于公诉罪   但当是着在法庭上都说自己是他本人愿意上车~而不是因为心生畏惧的缘故(翻供=等于不能采性)说辞反覆

就因为=原始笔录=已经说~是因心生畏惧而被强押上车~~(事实却是如此没错) 但就法学论点而言~当事着当庭都说是自愿上车~何来的==访害自由呢?没有错~事实上滴确有~但既然说辞反覆~又当庭说不是了~理因~访害自由 不能成立   不是吗?
但法官她就是要盼你有罪(没错是有犯罪的事实)但就法学论点是否应该判   无罪呢?   不知个位大大的见解呢?

还有 检察官~不是应该要审慎去评论你是否有其犯行来论处~但本国的检察官好像从一开始就认定你有罪.....好像跟你有深仇大恨.累犯.要求加重刑期二分之一(五年以内在犯罪就属于累犯)监狱行刑法~初犯有期徒刑到达二分只一方能报假释 累犯则是 三分之二
而法官不是依造法学角度去判其有罪无罪(自由心证)   如应美国家 是采陪审团制度 有罪无罪是由 陪审团   论定 而非法官
律师呢?法律不事就是要伸张正义吗?那你明知她有犯罪事实~确帮他脱罪~是否有委良心呢?(若是犯下杀人等重大罪或更不可饶诉...)
好像职位不同~~心态就有很大的落差点.....
还有关于废除死刑~大大门的观点呢?曾经在民视看~ 忘记名称了~SORRY 有讨论关于是否该废除死刑来讨论...
其实呢?我认为=死刑=对于犯罪着方面多少有点赫阻作用 如=)掳人嘞索 之前是唯一死刑 但现今一般只要不要=撕票=就不会判死刑~主因是在保护~被绑票着!因为若是唯一死刑的话~反正都是死~干脆=撕票=免得事后罪行被揭发出来 !所以若废除死刑的话...
关于有些犯罪着~~就想说~反正我怎么范也顶多是终身监禁..会毫无忌肆一犯再犯~例如:新型法修正前(95.7.1)废除连续犯 牵连犯
主因就是要赫阻 一犯再犯   如强盗~抢夺~窃盗~诈欺~连续犯~和只犯一罪 刑期差没多少 所以既然犯罪了就继续犯之 所以才废除
连续犯   至于牵连犯废除的原因~好像就是要让刑责更重吧~同一犯罪行为~新刑法修正前式已锁犯罪重之罪判处其刑 例~拿枪杀人
就以最重=杀人罪=判之 修正后 枪炮罪 杀人罪 都判处其刑   我国已约3年没枪毙死刑犯(以三审定献死刑犯)渐渐采=缓死刑方向
有意费处=死刑=所以已经三审定献死刑犯仍没枪决(法务部长签字同意后方能执行)
其实关于 死刑和终身监禁(不得假释)   其终身监禁比死还难过....但就依犯罪着心理与社会案件来说~废除死刑..或许会更增添乱象
但其实现在的新型法 就已经有够重的....... 一罪一判....无期徒刑无论初犯累犯一律25年方得报假释...其刑合并最多40年
一罪一判随便加起来就超过40年........ 电视新闻媒体不是有报导青少年连续结伙抢劫超商 6人行其家起来好几百年(我想那群白痴可能没注意看新闻不知道已改一罪一判....)...... 40年....真的关的出来吗?30岁犯罪40年==)出来70岁....
我国的刑法算采取~乱世用重典~重刑罚....... 不过以现今社会乱象是该如此.. 我看目前已经有很多人要=关关死.... ~~~~
还有关于欧美国家 监狱有分民营与公营............. 监狱公营就已经有很多漏洞.....还改民营....不知是何论点?大大们认为呢?



梦醒红尘已成空~千江月里孤影踪 ~浮云轻过天地意~华发如雪愁万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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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 | Posted:2009-07-13 0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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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衔:霹雳经武纪之枭皇论战霹雳经武纪之枭皇论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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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的法律太多露洞了
里面的素质 也不齐全
应该要有个淘汰的制度 而不是法官 检察官 终身职

法律程序都错误了= =乱判
然而叫 大法官释宪也一拖再拖 像话吗
更不是押 对边 看谁选上就对谁有利 这样台湾会进步吗= = 表情 表情

另外 台湾也可以学学新加坡的鞭刑 表情

乱世用 重 典


慈光之塔展惊叹,杀戮碎岛开救赎,
诗意天城立神威,火宅佛狱现异数。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9-07-14 00: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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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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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serialkl 于 2009-07-13 06:29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美国司法界有名的几句话:

检方的工作是将无罪变有罪,律师的工作是将有罪变无罪
审判最重要是让法官相信你,而最简单的是当一个骗子
法律对民众代表正义,但有关司法人员是拿法律来玩的
法律只是为了达到利己目的而用的


表情 ^^恩阿~很多人都认为=法院~就是让人说谎的地方咩QQ

表情 法律~~有钱判生~无钱判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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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9-07-14 2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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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银狐 于 2009-07-14 00:45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台湾的法律太多露洞了
里面的素质 也不齐全
应该要有个淘汰的制度 而不是法官 检察官 终身职

法律程序都错误了= =乱判
然而叫 大法官释宪也一拖再拖 像话吗
更不是押 对边 看谁选上就对谁有利 这样台湾会进步吗= = 表情 表情

另外 台湾也可以学学新加坡的鞭刑 表情

乱世用 重 典


恩阿~~大大上述所言甚是^ ^表情 提到"新加坡"~我在想哪里=有黑社会吗? 许多年前一位美国青年用喷漆在街道停放的汽车~涂鸦

表情 这样就判鞭刑好几下..美果总统=柯林顿=求情~新加坡仍一样不给面子~一下都没有减少

还有增在报纸上看到~国际人权特赦组织统计==)依比例而言~新加坡执行死刑居全球之冠耶!中国大陆排名第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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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9-07-14 22:11 |
areli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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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忘了呼吸 于 2009-07-14 22:11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恩阿~~大大上述所言甚是^ ^表情 提到"新加坡"~我在想哪里=有黑社会吗? 许多年前一位美国青年用喷漆在街道停放的汽车~涂鸦

表情 这样就判鞭刑好几下..美果总统=柯林顿=求情~新加坡仍一样不给面子~一下都没有减少

还有增在报纸上看到~国际人权特赦组织统计==)依比例而言~新加坡执行死刑居全球之冠耶!中国大陆排名第2

我记得是有少,至于少几下倒忘了~

所以基本上还是有给面子了,只是给别人面子下,也不能失了自己的里子。

因此还是给他鞭数下,驱之别院 表情


我们政府真是学人精~啊~~~~~~
哦~我的天呐~ 希望茂德跟茂矽一样有败部复活的机会~"~

人生如雾亦如梦 缘生缘灭 还自在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和信超媒体宽带网 | Posted:2009-07-15 23:21 |
忘了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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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情 恩阿~大大所言甚是^   ^

表情 连=涂鸦....这种小儿科的事件.... 表情 就可以判"鞭刑~好几下

表情 台湾每次打开新闻媒体=)械斗~砍人~等暴力事件..似乎让人感觉也以习以为常啰 表情

表情 同类型案件~在新加坡..可能更惨啰....那新加坡~有黑社会吗? 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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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5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9-07-16 16:35 |
Kizu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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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日本最近引进了一种新的制度....

陪审员制度
三个法官搭六个随机抽选的民众(应该是一般民众...)
最后审判是投票,采少数服从多数
但多数的一方至少要有一票是法官
藉此避免单独被法官一方认定

详情可以看日剧魔女裁判或Smile


献花 x0 回到顶端 [6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HINET | Posted:2009-07-16 2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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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Kizuna 于 2009-07-16 22:23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所以日本最近引进了一种新的制度....

陪审员制度
三个法官搭六个随机抽选的民众(应该是一般民众...)
最后审判是投票,采少数服从多数
但多数的一方至少要有一票是法官
藉此避免单独被法官一方认定

详情可以看日剧魔女裁判或Smile


表情仿效 欧 美 等国~陪审员制度 或许不错 三个法官搭六个随机抽选的民众(应该是一般民众...)大大所说的有6个随机抽取的民众

应该不会是一般民众!而是一些有专业能力 又能对于案情审判有帮助的吧^ ^ 表情 应该是如此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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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7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9-07-17 0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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