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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彈ㄅ一ㄤ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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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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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請問刑法的解題該怎寫?
由於老師也沒交過大致上解題的流程
害我小考都不會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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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富:0 (by 12191219) | 理由: 看補習班的解題就沒錯了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沒有資料 | Posted:2009-01-12 22:18 |
子彈ㄅ一ㄤ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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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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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12191219
就是因為補習班沒有給我們解題流程
所以我才很苦惱到底該怎解
老師給的講義都只有解釋各項專有名詞
遇到了題目完全不會寫= =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沒有資料 | Posted:2009-01-13 16:26 |
finalos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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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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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律人最喜歡用的三段論法呀

就是說 ,

一、法律規定
    例如:刑法第320條第1項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
                                  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二、案例事實(就是把案例套進法規內)
    例如:甲在圖書館唸書,看到坐在隔壁的乙桌上的手機很喜歡,竟趁乙不在座位上時,拿走乙的手機,
          手機為動產,而甲拿取乙的手機竊入為己,並沒有正當合法事由。

三、法律效果==>所以甲成立竊盜罪。

當然,這是最基本的論述,因為,開版者非科班出身,老師應該會給基本分數,當然詳細一點,還有阻卻違法、主觀不法要件等可以論述,等有興趣,再深入研究。 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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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富:100 (by 12191219) | 理由: 謝謝解答


法律的生命不是邏輯,而是經驗~~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2009-01-13 18:39 |
子彈ㄅ一ㄤ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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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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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finalos2 於 2009-01-13 18:39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用法律人最喜歡用的三段論法呀

就是說 ,

一、法律規定
    例如:刑法第320條第1項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
                                  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二、案例事實(就是把案例套進法規內)
    例如:甲在圖書館唸書,看到坐在隔壁的乙桌上的手機很喜歡,竟趁乙不在座位上時,拿走乙的手機,
          手機為動產,而甲拿取乙的手機竊入為己,並沒有正當合法事由。

三、法律效果==>所以甲成立竊盜罪。

當然,這是最基本的論述,因為,開版者非科班出身,老師應該會給基本分數,當然詳細一點,還有阻卻違法、主觀不法要件等可以論述,等有興趣,再深入研究。 表情


謝謝你的回應~讓我知道至少基本該怎麼寫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沒有資料 | Posted:2009-01-13 22:09 |
shokoben 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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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的是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臺灣和信超媒體寬帶網 | Posted:2009-01-24 09:22 |
我愛布布 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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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萬不要照補習班的寫
解答大都是"剪下貼上"
又臭又長

建議多看法院判決
就如二樓所言
大前提(法律條文)
小前提(案件事實)
涵攝後為結論

一般判決大都以
按(法條規定)
查(案件事實陳述)
故(據上論結)

所以
國家考試答題至少三段 表情


不行~作廢~駁回
放肆~無理~大膽
獻花 x0 回到頂端 [5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2009-01-24 10:30 |
cmcarp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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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解題一向是初學刑法者的痛,明明是很用功,老師講的我也都懂了,可是一看到刑法題目卻不知該如何下筆?我自己以前也有同樣的困惑,在此分享一下我的心得,希望對大家有點助益。
回到主題,其實法律在於學習如何處理爭議,刑法問題也是如此,所以不論是三段論法或是二階理論都是學說上處理爭議,說服公眾的推論方法或說是工具,刑法問題的回答在於國考大致上是依照上述的三段論法沒錯,但是對於一個初學刑法的人而言卻是相當抽象的。
我個人覺得刑法解題之前你要先能判斷題目的爭點及該爭點的落點(即該爭點是考在構成要件或違法性或責任或是非以上三者之定義性或觀念釐清甚或是競合),當你能一眼看出爭點時,即在答題的第一行寫出:本題之爭點在於…………。以此破題,若該爭點是考在構成要件、違法性、責任、競合用三段論法為框填入內容,若是考定義性或觀念釐清則以關鍵字為標題分點分段敘述。如此解題之原因在於國考閱卷老師要改的考卷太多了,平均改一題可能不到2分鐘,點出爭點寫出關鍵字能快速讓改考卷者,看到你的問題意識與程度而給你高分。
當然大家會說以上是廢話,因為如果知道爭點在哪裡還擔心不會寫嗎??
其實這樣的批評是沒道理的!!因為如果一張考券4題你沒有一題看的出爭點在哪裡,哪我只能祝福你明年金榜題名了。
所以平常訓練看題目的爭點是很重要的,方法是把國考的考古題拿來當練習,先不用急著動筆寫,花個5~10分鐘在腦袋裡跑過一遍…..。以此方法訓練個一兩個月一定會有成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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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Life of the Law has not been Logic;It has been Experience.法律的生命不在邏輯而是經驗
Oliver Wendell Holmes.Jr 1841-1935
獻花 x1 回到頂端 [6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9-01-30 16: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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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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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分多段寫
如此以來
會顯得條理清晰分明
第一段直接破題頗析題目
第二段代入案件事實
第三段競合法條 得出結論

所以
是至少分三段
不見得寫得少分數就不高啦
最重要的是要舉出正確的條文
有明確的推論過程
分數才有辦法拿到手


In or Out
獻花 x0 回到頂端 [7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02-03 20:44 |
zaf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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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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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謝分享小弟受教了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8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9-03-05 2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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