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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yosuke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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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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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民法 亲属 法条内容
1069  非婚生子女认领之效力,溯及于出生时。但第三人已得之权利,不因此而受影响。
1077  收养者收养子女后,与养子女之本生父或母结婚时,养子女回复与本生父或母及其亲属间之权利义务。但第三人已取得之利,  不受影响 。
1083  养子女及收养效力所及之直系血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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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11-05 22:46 |
charles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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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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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9 非婚生子女认领之效力,溯及于出生时。但第三人已得之权利,不因此而受影响。
A死子B继承,不因强制认领非婚生子C,而影响第三人B已得的权利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11-07 21: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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