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引用 Ting927 於 2012-03-14 00:05 發表的:
行政機關擬將其權限的一部份委託私人行使,依行政程序法的規定,其應具備何種要件,並遵守何種程序要求?
請問一下,
這題除了寫前言、受託行使公權力的意涵、要件、程序和結論外,還要寫什麼嗎?
因為這樣寫完不到兩面...
我是考高考,行政法考兩題申論,一題起碼要寫兩面半
受託行使公權力,課本還有提到:
方式
是否可做成行政處分
是否可發布法規命令
如何救濟
為了寫滿兩頁半,是不是上面還要挑一個來寫,那挑哪個來寫比較好呢?
謝謝~
就如你所說~受託之意涵 、要件、程序規定、原則適用、種類(是否得以自己名義執行--牽涉救濟)、
結論??(這又不是實例題)、救濟(訴願、訴訟、國賠個法條)、實務見解(識字帶各2-3號) 順序我稍微調整 以上應該有2頁半 ~
標題及個子標下清楚,外加字體不要太小~
你自己試看看~ 我只會這一點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