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9689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daphne23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鮮花 x11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版主評分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已解] [民法]- 連帶債務
問題:
連帶債務人中一人,受確定判決敗訴,而其判決非基於該債務人之個人關係者,
對於其它債務人之效力如何?
A) 同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 此文章被daphne23在2010-04-12 15:52重新編輯 ]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50 (by tenpage) | 理由: TKS


獻花 x2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凱擘 | Posted:2010-04-12 15:30 |
sudehui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39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Re:民法的連帶債務
佪人想法(僅供參考):

這要考慮「受確定判決敗訴」,其訴為那一種?(確認之訴、給付之訴、形成之訴)
若是確認之訴,效力僅及於訴之當事人,不及於其他債務人!
若是給付之訴,受確定判決之訴,亦及於其他債務人!

以下舉例:
民法275:甲、乙、丙三人同為丁之連帶債務人,甲認為對丁的債務已還清,
故向法院打確認對丁債務之訴後來勝訴了,甲的判決就會及於乙、丙→給付之訴
但如果甲只是打確認自已與丁之債之訴,就只及於甲了(因為訴之容內只與甲有關)→確認之訴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100 (by tenpage) | 理由: TKS


「通過理想家庭,實現世界和平」

「天下一家,和平從你我開始」

【完全侍奉彌賽亞,建設地上天國】

                統一教敬上
獻花 x4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中華 | Posted:2010-04-12 16:07 |
daphne23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鮮花 x11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感恩sudehui 大大的回覆,回答的很清楚,
這樣我就瞭解了^^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台灣凱擘 | Posted:2010-04-12 17:16 |
annie2009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4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不好意思,我.....還是不懂
照大大說法 :答案 A) 同樣有效 、B) 不生效力 都有可能阿 因為 "這要考慮「受確定判決敗訴」,其訴為那一種"
題目我看不出是「哪種訴」,那不是應該= C) 效力未定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4-16 01:30 |
sudehui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39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照大大說法 :答案 A) 同樣有效 、B) 不生效力 都有可能阿 因為 "這要考慮「受確定判決敗訴」,其訴為那一種"
題目我看不出是「哪種訴」,那不是應該= C) 效力未定 ??

個人想法:
所謂「效力未定」,因效力之產生須經「某人」之承認或拒絕,始能生效或失效,依此題,必不為此答案!

當然就題目中,看不出「受確定判決敗訴,其訴為那一種」,所以個人認為答案為A或B!


「通過理想家庭,實現世界和平」

「天下一家,和平從你我開始」

【完全侍奉彌賽亞,建設地上天國】

                統一教敬上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台灣台灣大哥大 | Posted:2010-04-16 17:54 |
kino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8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但我有疑惑,為何不是A 呢???? 因為民法275條: 連帶債務人中之一人,受確定判決,
而其判決非基於該債務人之個人關係者,為他債務人之利益,亦生效力

1.用民事訴訟法五十六條來解釋
訴訟標的對於共同訴訟之各人必須合一確定者,適用下列各款之規定:
一、共同訴訟人中一人之行為有利益於共同訴訟人者,其效力及於全體;不利益者,對於全體不生效力。
題目是寫敗訴判決,也就是不利於其他共同訴訟人,故答案是不生效力

2.用民法民法275條來解釋:
為他債務人之利益,亦生效力 ,敗訴判決不利於其他連帶債務人,所以反向解釋是不生效力

這樣解釋可以清楚嗎???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100 (by tenpage) | 理由: TKS


獻花 x3 回到頂端 [5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4-17 18:27 |
daphne23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鮮花 x11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下面是引用 kino 於 2010-04-17 18:27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但我有疑惑,為何不是A 呢???? 因為民法275條: 連帶債務人中之一人,受確定判決,
而其判決非基於該債務人之個人關係者,為他債務人之利益,亦生效力

1.用民事訴訟法五十六條來解釋
訴訟標的對於共同訴訟之各人必須合一確定者,適用下列各款之規定:
一、共同訴訟人中一人之行為有利益於共同訴訟人者,其效力及於全體;不利益者,對於全體不生效力。
題目是寫敗訴判決,也就是不利於其他共同訴訟人,故答案是不生效力

2.用民法民法275條來解釋:
為他債務人之利益,亦生效力 ,敗訴判決不利於其他連帶債務人,所以反向解釋是不生效力

這樣解釋可以清楚嗎???



我覺得您的回覆更清楚, 謝謝!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6 樓] From:台灣和信超媒體寬帶網 | Posted:2010-04-26 23:34 |
emmalefter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解釋的很清楚哩~感謝各位高手~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7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5-12 01:26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60813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