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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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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共有土地因分割而转载之抵押权拍卖问题-续问
接续前面共有土地因分割而转载之抵押权拍卖问题,请各位大指导

甲乙共有A地,应有部分各为1/2,甲以应有部分向丙借款并以应有部分设定抵押权予丙。甲乙分割土地后各分配A1及A2土地。
续,丙依民法824-1规定参与裁判分割。且丙同意将抵押权设定于甲分割后分配之A1土地上,但甲之A1土地地价较低,应受有金钱补偿,换言之即丙应担保之债权有不足之虑。
问1.此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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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你有思想上的自由,但也不能凭藉自己主观的信心来编织客观的结果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 | Posted:2009-08-28 14:27 |
fe_h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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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答::
一.若受金钱补偿者
丙有优先受偿--824-1三项 准用881一项二项 抵押权之物上代位性

二.若设定抵押
甲的次序优先于丙-->824-1第五项

裁判分割时原物分配外并命金钱补偿抵押权系法定抵押权
此抵押权所担保之债权为补偿义务人乙应补偿受补偿共有人甲之金额,
不是乙之应有部分设定抵押权所支配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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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时想到这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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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我路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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弯弓射箭,走过绿林
我是那上应考而不读书的书生
来洛阳是为求看你的倒影
献花 x1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4-04 12:02 |
fe_h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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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上:
  原2题意问专属   是否指在分割后乙土地上设定抵押的法定抵押权人除了"甲"外 丙也可以成为分割后设定乙土地的抵押权人?
 
  824-1二项本文丙之抵押权不因共有物分割而受影响.若无824-1的但书情形丙依然优先甲为分割共有物后的抵押权人...........


  但是 又因为824-1五项   丙的优先地位不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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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4-06 21:45 |
men6240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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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抵押权所担保之债权为补偿义务人乙应补偿受补偿共有人甲之金额,
不是乙之应有部分设定抵押权所支配范围
我也这么认为....刚好读共有物分割和抵押权的关系
新修法824-1 楼上讲的完全正确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中嘉宽频 | Posted:2010-09-04 0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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