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3031 个阅读者
04:00 ~ 4:30 资料库备份中,需等较久的时间,请耐心等候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moung 手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殊贡献奖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76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散文][分享] 三十就该拉警报?(转贴)
转贴/逐梦羊


  年届三十的女人,最害怕的关心是什么呢?

  应该不会是事业;毕竟社会对于男人工作上的表现审视标准远比对女人高多了。
  更加不会是学业;在传统观念里,总会认为女孩子读那么多书做什么,将来还不是得嫁人。 

  年届三十的女人很少有人会问你在哪高就?鲜少关心你是否仍在进修或读书?也不太有机会像关怀男人那样地问你将来有没有打算自行创业当老板?对于未来有何良好的规划?

  旁人很少去关心这些问题是因为他们认为女孩子年纪到了“还不是得嫁人”。

  没有错,“还不是得嫁人”。

  在现今不论科技或生活型态都进步得如此神速的台湾,实质上仍是个超保守的社会。

  虽然近几年,女权意识抬头,女人有更多主张选择作自己的主人;在职场上的拼劲不输男人,在自我实现方面充实得更加扎实和认真,但,这一切似乎仍无法改变社会结构束缚在女人身上的枷锁。

  于是乎,当你年届三十,不论是亲人或朋友,见到面的寒暄语不外是:有没有交男朋友啊?结婚了没啊?生几个小孩了啊?....

  当你理直气状地回答:还没耶,没有男朋友,一个人比较自在;不想结婚啊,结婚的压力和责任太重了;也不想生小孩耶,现在社会太乱了,将他们生下来只是令他们受苦而己.....

  你忠于良心,很诚恳地表达出自己的想法时,你会发现,对方的脸色和眼神便开始变了,开始对你“耳提面命”;开始对你“谆谆教诲”;开始搬出传统的社会观念,对你施压再施压。

  有时遇到一些开明的人,听完你的表述后便会附合你的话,说些言不及义的赞助语;遇到这种人是该开心的,但他们老让人感觉口是心非,因为真正支持你选择单身的人,不会边皱着眉头边对你说着:「唉,现在的男人的确不太好啊,没结婚也好啊...」

  很多年届三十且未婚的女性,都会面临这类问题吧!当然明白别人的关心是好意的;然而多数时候我仍希望自己的未来是自己的事,不用向谁报备也不必解释自己的不婚所为何来。更不必在解释完之后还得面对别人异样的眼光。

  三十就算拉警报,原因可能是还没达到理想中的生活目标、还没存够过优质生活的资本、有许多人生梦想还没实现....

  该担忧的事很多很多,但请不要说,女人三十岁了还嫁不出去,是件很惶恐甚至丢脸的事。

  如果警报用在警示“婚姻”这档事上面,我倒宁愿它永远都失去鸣叫的功能。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03-20 20:18 |
Ivon 会员卡 葫芦墩家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个人商品
特殊贡献奖 社区建设奖 优秀管理员勋章
验证会员
级别: 荣誉会员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38 鲜花 x1423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moung于2005-03-20 20:18发表的 三十就该拉警报?(转贴):
转贴/逐梦羊


  年届三十的女人,最害怕的关心是什么呢?

.......
有时候不要关心但是也会让人所知道啦
但是也是要关心他人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政府网际 | Posted:2006-09-18 08:40 |
evo5588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是你们女人眼光过高一下担心那个一下怕困难想要像童话般的幸福
[我还是多赚钱给自己好的生活女人的话本来就不能信)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5-20 19:30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105993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