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517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黑暗正義 手機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頭銜:討海人討海人
風雲人物
級別: 風雲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0 鮮花 x23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小說][愛情] 假期短打情人

張曼娟
圖片: 1 / 1
培麗在大學畢業前的一次聯誼中,認識了同鄉的男生阿傑,他們迅速對彼此產生好感。兩人同時畢業,培麗回到故鄉的學校任教,阿傑則返鄉等著接兵單,就這樣,兩個人有了更多朝夕相處的機會。阿傑常常帶著一朵花,在學校圍牆外面等待培麗放學,載著她到海邊去看落日,直到星星升起來 。從六月到十一月,好不容易兵單才來。這時他們倆已經是出雙入對的情侶了。
阿傑去了外島當兵,他們可以見面的機會變得很少,之前的甜蜜回憶風乾起來,無比美好,成為強大的安慰。他們的感情像是給冰封著似的,雖然沒有加溫,卻一點也不會毀壞。
阿傑退伍之後,在台北找到一個很忙的工作,競爭激烈,淘汰率高,酬勞也挺豐盛。他像是迷上了這個戰場,自己的時間愈來愈少,可以分給培麗的時間更是少得可憐。我聽說過有好幾次,培麗搭了幾個小時的火車上台北來看他,他們才喝了一杯咖啡,阿傑的手機就響過七、八次,他匆匆忙忙趕著去加班了。培麗不想待在他的公寓,只得一個人沿著櫥窗一直走,走得滿心悽惶。


不善獨處不想付出
沒有外遇,也談不上變心,可是,分手似乎是唯一選擇了。因為沒有外力介入,他們的分手可謂平和理性,甚至還懷抱著對彼此的情感。分手之後,他們像朋友似的,常常有連絡,偶爾也會見面,通常是過年過節,阿傑返鄉探親的時候。阿傑回到故鄉就一直打電話給她,流露出一種談戀愛時才會有的親暱口氣,彷彿他們仍是一對情人。阿傑也約培麗一起看電影、吃飯:「我又沒有朋友,妳不陪我,我都不知道要怎麼過年了。」培麗聽了這樣的話,當然心軟。當他們在街上拍拖的時候,培麗有時候錯覺以為已經復合了。
只是,隨著假期結束,阿傑回到台北,回到他的戰場,就不會再打電話給培麗了。培麗有時候打去給他,他也是三言兩語就掛斷,並沒有意願多聊幾句的樣子。培麗問我這是怎麼一回事?我猜想,阿傑是個不擅長獨處的人,也不想為愛情羈絆腳步,他需要的不是培麗,不是任何女人,只是在假期來臨就出現,假期結束自動消失的短打情人。


張曼娟


轉載自蘋果日報新聞網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局域網對方和您在同一內部網 | Posted:2005-03-01 18:45 |
ww518518 手機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4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女人別再留戀這樣的男人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上海市 | Posted:2005-03-01 22:03 |
Ivon 會員卡 葫蘆墩家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個人商品
特殊貢獻獎 社區建設獎 優秀管理員勳章
驗證會員
級別: 榮譽會員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38 鮮花 x1423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下面是引用黑暗正義於2005-03-1 18:45發表的 假期短打情人:

張曼娟
圖片: 1 / 1
培麗在大學畢業前的一次聯誼中,認識了同鄉的男生阿傑,他們迅速對彼此產生好感。兩人同時畢業,培麗回到故鄉的學校任教,阿傑則返鄉等著接兵單,就這樣,兩個人有了更多朝夕相處的機會。阿傑常常帶著一朵花,在學校圍牆外面等待培麗放學,載著她到海邊去看落日,直到星星升起來 。從六月到十一月,好不容易兵單才來。這時他們倆已經是出雙入對的情侶了。
阿傑去了外島當兵,他們可以見面的機會變得很少,之前的甜蜜回憶風乾起來,無比美好,成為強大的安慰。他們的感情像是給冰封著似的,雖然沒有加溫,卻一點也不會毀壞。
.......

我覺得不管怎麼樣
同學跟同學之間一定要懂得付出啦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6-08-31 20:13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99885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