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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第236条规定: 「不宣示之裁定,应为送达。已宣示之裁定得抗告者,应为送达。」 已宣示之裁定得抗告者,应为送达。 这项可另外解释为以下吗?  → 已宣示之裁定不得抗告者,不得送达。 .. << 详全文 >>

| 回应(3) | 引用 | 连结 | 2009-08-08 20:19
想请问各位大大, 准抗告=抗告吗? 由刑诉416法条可知, 1.关于羁押、具保、责付、限制住居、搜索、扣押或扣押物发还、因鉴定将被告送入医院。 2.关于证人、鉴定人或通译科罚锾之处分。 →以 .. << 详全文 >>

| 回应(9) | 引用 | 连结 | 2009-07-30 19:13
42.下列叙述,何者正确? (A)被搜索人对司法警察之附带搜索得提起准抗告 (B)被搜索人对司法警察官之同意搜索得提起准抗告 (C)被搜索人对检察官之无票搜索得提起准抗告 (D)被搜索人对检察 .. << 详全文 >>

| 回应(2) | 引用 | 连结 | 2009-07-21 15:07
12.民事诉讼法第388条规定:「除别有规定外,法院不得就当事人未声明之事项为判决」,下列何者错误? (A)本条规定仅于第一、二审有其适用 (B)法院应不待当事人之声明依职权为诉讼费用之裁 .. << 详全文 >>

| 回应(2) | 引用 | 连结 | 2009-07-20 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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