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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o
2013-04-15 00:30 |
1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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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問一下,民法215條為什麼不能使用呢?可以依照215請求損害賠償嗎?
215不是請求權 再來就是民法195條哪裡有講到慰撫金呢?我只有看到損害賠償@@ 損害賠償一般指財產上損害,195條謂:雖非財產上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即簡稱慰撫金 62 年台上字第 2806 號 公司係依法組織之法人,其名譽遭受損害,無精神上痛苦之可言,登報道 歉已足回復其名譽,自無依民法第一百九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請求精神慰藉 金之餘地。 51 年台上字第 223 號 慰藉金之賠償須以人格權遭遇侵害,使精神上受有痛苦為必要,其核給之 標準固與財產上損害之計算不同,然非不可斟酌雙方身分資力與加害程度 ,及其他各種情形核定相當之數額,原審對於被上訴人所受之名譽損害有 如何痛苦情事,並未究明,若僅以上訴人之誣告為賠償依據,則案經判處 上訴人罪刑,是非明白,被上訴人似亦無甚痛苦之可言,且原判決何以增 加賠償慰藉金之數額,亦未說明其理由,遽命上訴人再賠償五千元,自有 未合。 x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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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8910326
2013-04-15 00:47 |
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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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您
所以195是請求慰撫金 而非 損害賠償囉? 所以是因為195是請求慰撫金,所以不能以195跟215去請求損害賠償的部份嗎? (不懂為什麼215不是請求權,這要怎麼看呢) (而且195條,我看網路上都註解「民法第195條《侵害人格及身分法益之非財產上損害賠償及其限制」,那195到底是請求損害賠償還是慰撫金呢) 那本題這種情形若要請求損害賠償只能依照184了嗎? 謝謝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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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ll6h3300
2013-04-15 15:56 |
3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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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感覺有點像是物權方面的 ((不過我也不明白為何不適請求權@@))
感覺195的是撫慰金呢 因為後面有說 "前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以金額賠償之請求權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限" 撫慰金一般是不能讓與或繼承的 本人為民法初學者 純屬討論 僅供參考 如有錯誤還請指教 非常謝謝 x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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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o
2013-04-15 16:12 |
4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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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是213I的補充規定,指無法回復原狀時可轉為金錢賠償,例如車子被撞壞了,原則上回復原狀即修理車子,但如修不好或修好不合成本時,應轉為金錢賠償,屬財產上損害賠償,
而非財產上受侵害(精神上),本質上無法回復原狀因為時光機還沒發明,亦無法去計量損害,也就不會有215的適用餘地 請求權如:226的給付不能:債權人得請求損害賠償,這是一個完整獨立的請求權 ---------------------- (而且195條,我看網路上都註解「民法第195條《侵害人格及身分法益之非財產上損害賠償及其限制」,那195到底是請求損害賠償還是慰撫金呢) 非財產上損害賠償=慰撫金=精神上的損害賠償.............注意非財產........18II稱慰撫金 ----------- 名譽權包括在人格法益中,一般是184+195為一請求權,即須具備184要件(故意過失不法侵害他人權利)才是一個完整請求權 x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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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61825008
2013-05-06 23:03 |
5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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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195是請求慰撫金,所以不能以195跟215去請求損害賠償的部份嗎?
这个解释下 x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