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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o
2012-11-22 10:21 |
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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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债务后之遗产为100-20=80
继承人乙,丙依1144条各得40 惟依1150条,通说认丧葬费为继承费用,故扣除40=可得遗产剩40 戊主张遗赠20,惟依1223,乙丙特留分为各20,且依1225条,不足数可向遗赠扣减 所以戊可得0,但己受酌给遗产10 万元,依1161III,不得请求返还 故戊得10万元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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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grsnok
2012-11-23 08:46 |
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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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kino大大:
可是题目说"己"受酌给遗产,不是"已"受酌给遗产,按大大的说法,戊应该得0元,不是吗? 戊跟己是不同人吧??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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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mmerbrisen
2012-11-23 10:09 |
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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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主张遗赠20,惟依1223,乙丙特留分为各20,且依1225条,不足数可向遗赠扣减」
请问受否应为:乙丙应继分各为20、特留分10。 然后100-20债-40丧葬-20遗赠-10酌给=10 10/2 =5,以饼实际上各得5,不足10,所以从戊的遗赠扣掉10以补足特留分。 所以戊=20-10=10 -- 是这样吧 x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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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o
2012-11-26 10:43 |
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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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 看错了
遗产=100-40-20=40 乙丙各20 把丧葬费算入所得遗产扣除(前述未扣除) 已遗赠10,未遗赠10=20,压缩原有的继承财产(40-20) 故计算特留份=20X1/2=10 剩余20 特留份有满足,故不得依1225条,向遗赠扣减 己依1161III,不得请求返还 戊剩余10可受遗赠 x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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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下龙也
2012-12-14 02:25 |
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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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总财产100万-20万债务-40万丧葬= 积极财产40万 甲死亡后 40/2=20 妻与子 平分 "妻乙"应继分=20 ,特留分=10 (最多可拿20 最少拿10) "子丙"应继分=20 ,特留分=10 所以 财产40万 - 特留分20万 = 还剩下20万 可以洒钱给别人 (PS:因为为了保障继承人 所以特留分 不准受侵害 就好比说 你老爸有财产1亿元 把他全部送给外人 这样子不行!! 至少要留5千万下来 平均分给你妈和父母之间的小孩) "己受酌给遗产10 万元" 这句话 我有点看不懂是什么意思 一下子是"己"一下子又是"已" 然后戊受遗赠20万+己受遗赠10万=总共要挥霍给人家30万 所以依照比例分配 戊= 20 x (20/30) =13.333 己= 20 x (10/30) =6.666 则戊可受遗赠之金额为 0~13.3万 皆可,故选择B 10万。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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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下龙也
2012-12-14 17:51 |
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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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依照1161条 第3项 继承人 不得对受遗赠人 返还不当受领数额
意思是 他虽然只能受领6万 但是已经先给出了10万了 就不能在要回来了 所以剩下的20万 己以领10万(虽然他只能领6万) 但是也办法了~ 就从20-10=10 剩下10万 就给应该要领13.3万的戊领取~ 所以戊 领取10万~ 就这样了 希望有帮到你的忙~ 若是有更多法律问题想一起讨论的话 可以上我的FB找我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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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下龙也
2012-12-18 23:41 |
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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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 但是这是对回答者的礼貌吧?
不然人家干嘛要花时间 打一大串给你观看~ 连声谢意 都没说 那这样子 不是很不礼貌吗? 你去学校问老师 问题 问完问题 就直接甩头走人 不用道谢的吗? 我自己是不敢说礼貌~ 但是我只要有求于人 有人尽管是帮着小小忙 甚至说他不会帮上我忙 我也会心存感激 说声谢谢听我把题目说完~ 就连孔子向人请教 也会道谢 人家回答你问题 你不道谢 是没关系啦 毕竟宪法第11条 有保护你的消极言论自由 你可以不用道谢啦~ 回答问题是为了花?? 就冲着你这句话 以后不用在为了花 为你回答问题了 惹到我了 我很不爽!! 不用你的花了 x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