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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ngyong7474
2011-12-29 07:21 |
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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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将米酒藏入大衣...成立320普通窃盗...破坏店家持有支配...建立自己持有支配...
2.甲将米酒喝光...可能成立335侵占... 实务见解...52上1418...侵占客体需限于基于法律或契约所持有...故甲不成立本罪... 小弟只看出这两条...还请大大指教 x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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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mmerbrisen
2011-12-29 09:57 |
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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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大大你还可以论以毁损罪(致令不堪用XDDDDDDDDDD)
-- 误导! update: 被招牌指摘为乱来,小的必需要说明一下为何有毁损罪的该当: 1.米酒不是流浪汉所有,系为店员或是店家之物; 2.喝光了不能卖也不能为之使用。 3.知且不以为意。 所以该当。 -- 继续乱! x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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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JQAZ
2011-12-29 15:26 |
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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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sommerbrisen 于 2011-12-29 09:57 发表的 : 你真的是来乱低~~ 嘿嘿~~2楼是你喔~~ 我是招牌 呵呵~~ 所以还是乱乱来比较好玩。 PO题不好玩。 奇怪了~~我以前读的时候都希望有人能出题,能让我解看看~ 莫非~~~~我真是个变态~~呵呵 终于发现自己本质。 这一题是2010法院书记官改编,是9902 崇右〈刑法总则〉期末考参考题目---->改编跟没改编都是考古题 这一题论窃盗罪的话,已说明破坏店家持有支配而建立自己持有支配,而所窃得米酒已视为赃物,所以甲其后续对赃物的处置,并不会构成其他犯罪。所以不好喝而砸烂米酒不论毁损罪,或喝光米酒不论侵占罪。 这一题如果改成下面这样应该比较有点意思~~ 失业已久的甲想要一解酒瘾但苦于身无分文。在忍耐一段时间后,甲决定到便利商店一解酒瘾,甲趁店员乙不注意时,抓抢一瓶米酒,并快速冲出商店后立即将米酒拿出来大口喝,喝剩半瓶贱价卖给乙,乙遂拿身上假币50元给甲,甲见旁是彩券行便想试试手气,买张大乐透,当日晚上即中头奖3亿多元。试问甲、乙触犯刑法中何罪名? (这样题目就做~~作梦都会笑 呵呵~~) x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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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l651029
2012-01-02 00:02 |
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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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TJQAZ 于 2011-12-29 15:26 发表的 : 甲意图不法所有,趁人不备,而取人一瓶酒,有知且有欲,着手取走,置于自己管领力下,行为与结果具备相当因果关系, 实务采抢夺,学说采窃盗, 窃盗既遂后,喝掉半瓶,为不罚后行为,剩于半瓶卖给乙亦为不罚后行为 甲以犯罪所得之金钱,而中头奖3亿,该3亿彩金仍是犯罪所得之物,应依刑法没收之 依题示,乙客观上有收下赃物之行为,惟依一般人社会通念,半瓶酒之价值甚低,乙虽贱价取得,乙不知甲所取得之酒系为犯罪所得之物,不具不法所有意图,乙之行为不该当收受赃物罪之构成要件 请各位前辈指导 x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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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JQAZ
2012-01-03 01:39 |
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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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shl651029 于 2012-01-02 00:02 发表的 : 我是门外汉只能乱说~ 甲 1.抢夺或窃盗 实务与学者 窃盗罪成立(如楼上第一段所说) 2.行使伪造货币 不知-->不成立 乙 1收受赃物罪 赃物罪保护的法益,是财产罪的被害人追返或回复所丧失财物的请求权,如果被害人的追返或回复的请求权已经因民法所定原因而不存在,这被侵害的物便不是赃物,赃物罪就不会成立。 2行使伪造货币 3诈欺罪 以上乱说~~ - - - - - - - - - - - 自己放的屁,给自己吸~~好香喔(呃~) 呵呵 sommerbrisen大大干嘛吸这么大口~~~~~ 珍奶 爱乱~~ 吸 呵呵~~ 最近比较忙~~ 不能常....乱来~~ x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