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总]防卫过当+误想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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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冰咖啡
2011-07-10 09:49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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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见乙朝自己伸手,误以为乙要袭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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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Dragon-Q
2011-07-10 11:35
1楼
  
谈误想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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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lancesan
2011-07-10 11:35
2楼
  
最简单的就是双重减轻刑责..但不够漂亮。也可依防卫过当为论罪的对象,再以误想防卫当阻却故意或做刑度拦截的要素。这题随便写都能写很多,考试真的出的话,应该这样就一题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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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Dragon-Q
2011-07-10 11:46
3楼
  
我觉得没有双重!因为所谓的误想防卫是欠缺『防卫情状』,没有情状
根本不能进入第二步的讨论过当;从而,认为只有误想来作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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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lancesan
2011-07-10 12:09
4楼
  
那是教的时候是分开教,所以才会有一没二。

误想之情状也是情状,难道当事人在自认为有情况的时候,还要花时间思考「这是真的还是我误想的?」然后再分类:真的=我可以防卫过当。假的=喔不能防卫过当了,我只能误想防卫。这样才怪吧?

先论误想自然无法再论过当,所以我才说先论过当再来把误想当成要素插进去。只论误想的话,内容也就太简单了,何必如此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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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Dragon-Q
2011-07-10 12:28
5楼
  
分开教学!?或许我没思考过这样!会许这样设计也可能是看学生会
不会以为他是过当。

且避难过当的层次『有效+最小侵害』,前提是保护自己或他人权力,
就有效而言没有侵害怎么去判断有效,对于一个没有侵害的防卫行为,
怎么判断是一个有效且最小侵害的行为,去对抗一个部存在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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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芸淡风清
2011-07-10 16:37
6楼
  
小女也觉得是误想防卫。老周好像有说过"大哥吃豆花案",应该也是吧
就算是正当防卫好了,甲也是防卫过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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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s9754114
2011-07-10 17:15
7楼
  
我觉得是误想防卫过当耶!!
乙方现时的违法侵害,甲方因遭受突如其来的攻击,因人而异的各种不同心理反应,在此种心理情状下出于自卫之意思,致实施必要程度之防卫行为,无期待可能性,另外,依本案,并无紧急防卫情状之存在,因此可能成立误想防卫过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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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往真里修
2011-07-10 23:15
8楼
  
假如正当防卫不允许对袭胸之人剁手
(狠狠的拨开不就好了吗,有空剁手会没空拨开吗???)
那么 此例便无须再论误想防卫了
因为无论错误是否发生 均不会影响其不法性(无法阻却故意罪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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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Dragon-Q
2011-07-11 12:21
9楼
  
下面是引用 往真里修 于 2011-07-10 23:15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假如正当防卫不允许对袭胸之人剁手
(狠狠的拨开不就好了吗,有空剁手会没空拨开吗???)
那么 此例便无须再论误想防卫了
因为无论错误是否发生 均不会影响其不法性(无法阻却故意罪责)

呵呵~~意思说他的误想防卫的主张会变成被告的无理由抗辩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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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TJQAZ
2011-07-11 14:08
10楼
  
下面是引用 冰咖啡 于 2011-07-10 09:49 发表的: 到引言文
甲见乙朝自己伸手,误以为乙要袭胸,于是拿刀子把乙的手剁掉。惟乙只是想提醒甲胸口衣服破一个洞,请问甲之行为该如何论罪?
我来乱的~~表情
题目所示,就是误想防卫。
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哪来的,我不知道??

说实在的,反正每个人各有意见、想法,开心就好了。
要考试的人,自己就要张大眼。因为你要的不是开心,是分数、是上榜。

个人是PO自己意见、想法,仅供参考!!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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