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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g158
2010-11-18 11:18 |
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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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吼~~~依该意思表示之内容而发生一定法律上的效果<<<<<<<<<<请问有例子吗??? 光看法条如您所述一般~~~~不过小弟我还是不大明白~~~~为何可以有法律上的效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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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d4081
2010-11-18 15:02 |
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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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行为这概念在英美法系的国家没有,只有德国有,我们承继了这个概念。
法律行为的意义是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因意思表示而发生一定私法效果的法律事实。 假设某甲要卖房子给某乙,这是一个要约,而乙同意,就是承诺,那这个要约就是意思表示,甲表现出内心的意思,而相应甲的表示,法律赋予其效果,承诺也是意思表示,意思合意(两个意思合致就是合意))就产生契约即所谓法律行为,所以它是由意思表示而产生一定私法效果的行为。 法律行为的构成大概有这几种情形: 第一种情况是只有一个意思表示就可以构成法律行为的,像是“我不买了! ”“我被骗了!" 这种解除权、撤销权的行使,只要当事人对另一个当事人说,马上发生效果,这就是法律行为。 还有是需要两个意思表示的,譬如我们刚讲的要约和承诺而成立一个契约。 而有时候是意思表示加上其它事实,才会变成法律行为,比如说在物权行为上要再加上交付,如移转时的物权契约要有一个物权的合意,加上交付或登记(事实),像是甲要把土地卖给乙,不只甲乙两个都要同意,还要加上把土地登记给乙这个法律事实,才构成物权(所有权移转)的法律行为。 法律行为是个抽象的概念,他涵盖所有的契约,诸如承揽、保证、合会、赠与契约都是法律行为,抵押权的设定也是法律行为,所以法律行为是这么一个上位的概念。 本题目内容也是法律行为。 以上浅见,请参考!! x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