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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yenserver
2010-04-08 00:04 |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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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回到家无意转到新闻台,竟然看到让我火爆一整晚的新闻。中和一位槟榔西施受到一位不知”是波力事大人还是带执照的流氓”的严重羞辱,真的是有点看不下去,就一般常态判断,一位平民老百姓,谁有斗大的胆量去呛一位来取缔你的员警,如果不是该员警的口气或行径,过分的超越可接受范围,谁会没事去惹这争端。看了几遍播放的内容后,发现员警不让槟榔西施去更换衣服的举动,让我百思不得其解,是舍不得身上的火辣衣服,还是有欺负人的意味,看到员警取缔,赶快做立即的改善,真不知道违反的什么道理,气愤不平之下骂了粗俗的字眼,有何尝不是正常的行为呢?受过专业训练的员警,在此时做出有休辱意味严重的推人动作,再加上致命的压制掐脖动作,员警先生也是会有情绪的不是吗?哪你说你的脱序演出,是因为被骂了三字经、五字经才做出来的,那三字经、五字经是不是也是您的不当行为及态度才脱口而出的? 槟榔西施的性感文化,一直存在多年,穿着性感跟裸露,到底是依什么来区隔,公开场合不裸露三点,不是大家都知道规定,如果只是穿着清凉性感就犯法,那就请警察大人严格执行,内衣广告也不要拨了,三点式泳装是不是也该禁穿?如果槟榔西施穿着火辣是严重违反法律,相信这个行业不会存在这么久,今日到底是为了业绩,还是有什么其他不可告人的原因,可以使这位员警有这么夸张的行为,真的是想不透。 “妨碍执行公务”这句话,真的是我最常听到员警威胁百姓的一句话,如果警察大人您有明确的理由逮捕嫌犯的话,我相信你不用把这句话挂在嘴上,如果”妨碍公务”是您说的算,那我应该说您是”滥用公权力”。 在这篇新闻中,唯一让人赞许的是警局的长官,并没有包庇自己的部属,说出更使人生气的言语,据说该员警” 栾丞”已受到调职跟处分,希望这不要只是新闻稿的内容,因为我们都期待有后续的新闻可以报导,到底是调了什么职,受了什么处分。 警察大人绝对要做人民的褓姆,不要作带执照的流氓,毕竟绝大部份的警察都是正气凛然,却有小部份的警察仗着权势欺负小老百姓,虽然是极少数人,但却在身边时常出现,千万不要把警察的格做低了,百姓的怨言绝对不会是一天造成的,是不是各位警界的长官,是该去想一想这个问题的时候了吧! x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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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400
2010-04-08 06:21 |
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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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会被拿来说,只是因为大家认为对象「只是个女人」对吧?我想问一下,如果换成是个男的辱骂警察、又动手推扯,那么又会如何?------这已构成妨害公务跟袭警了,要在外国早就掏枪出来。
谈到西施穿着清凉是否违法,我想如果家中有未成年子女的应该半数以上都会说应该属于违法,因为西施是公然在马路上,而泳装是在泳池穿的,一些比较清凉的广告也有限制必须在特定时段才能播出不是吗?西施文化的存在说穿了其实只是政府没魄力罢了,那个警察主管只敢出来陪笑脸就是最典型的怕事心态。要是警察都能严厉取缔,今天能够到处都有西施吗? 不彻底执行取缔,反而还要浪费一堆警力每天去巡逻看看有没穿得太清凉,这不是浪费百姓的纳税钱?真不懂那些挺西施的记者心里是在想什么,有没搞错啊? 再怎么说,西施辱骂员警在先,而且还是三字经耶,平常人都会干起来了何况是妨害公务(哪个人被詌谯不会动怒请喊一声),这明明就是自找的。而且还扯什么警察大小眼的话,我想请问:只要不服取缔,就可以用三字经开骂吗? 自己本身毫不知错反而一直哀说被警察弄伤,根本是活该!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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琬
2010-04-08 08:13 |
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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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su400 于 2010-04-08 06:21 发表的 : 干脆去做更有意义的事,不要去看她们的穿着更好吧~ 这个应该没那么重要 内衣广告有限制时段?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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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f
2010-04-11 22:35 |
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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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应该要平衡报导此事件,不应该主观片面误导观众。
后来该西施不是被爆刚拍清凉写真吗?很难不让人有其他联想,打知名度?或~ 警察工作是一份很辛苦压力大的,遇到歹徒还不能先动手,只能先自保~ 还是互相多体谅一点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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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仔
2010-04-12 22:47 |
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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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事件双方都有错的地方
只是目前还不清楚那位员警到底为何取缔 电视上的画面都是先在店内再到店外 公然污辱、妨害公务、执法过当...都是结果论了 隔几天不是换阿兵哥打交警吗 交警都不敢还手 这样会比较好吗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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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osouzen
2010-04-17 21:21 |
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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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警察伯伯比起以前的警察大人好多了.....
我今年六十有五,记忆当中有一幅景象永远烙在我的脑海中始终无法忘怀 那时候我正好是小学三四年级吧有一天在上学途间看到一个像似凶神恶霸的警察大人 手持折断的秤尺(早期附有秤锤的那种台秤)做势要打一个已经跌座在地背负婴儿的可怜村妇 只因为那个村妇卖菜用台秤而非用公秤 早期的台秤一斤是十六两,公秤一公斤是十公两,当时政府推行公制但民间还是习惯用台制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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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n641204
2010-04-21 21:49 |
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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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谚有云:「兼听则明、偏信则暗」,很多事情不能只光看一方面,要试着听听双方的意见及说法,稍加整理之后,才能得出事件的完整图像。但是台湾的新闻媒体并非如此,往往都是为了搏取收视率以及达到特定目的,不只偏听一方面的说法,还自己加油添醋,误导民众,搞得整个社会人心惶惶,我想这并不只是我们每一个人做人处事的态度,更是每一个的新闻媒体应该尽到的社会责任。
再回到这件事情来看,不管是槟榔西施或是警方,双方都有过错,也都不应挑对自己有利的部分大加渲染(警方说依法行政、民众说警察打人)自己有做错的,该认的就得认,就算现在不认,到了死后上天堂或下地狱,你不认也不行!! x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