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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eeze102
2010-01-19 10:07 |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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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为乙之子,乙为甲之子,若甲死亡而无其他继承人,于下列何种情形,丙得继承甲之遗产?(A)甲因乙之过失而死(B)乙抛弃继承(C)丙故意杀死乙(D)甲、乙同时死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x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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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erfa
2010-01-19 11:29 |
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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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的看法:
1.同意b大的看法,甲、乙同时死亡时,丙得为继承甲之财产。 2.但是要为出题者找解套的理由, (1)小的认为,因为此时丙系因代位继承而产生的继承权,代位继承有固有权说及代位权说 所以,(D)不成立的理由,系因为题目的『继承』问的是本位的固有继承,而(D)的代位继承代位权说的代位继承 在本质上略有出入,虽然结果一样,但推论过程不一样,所以不一样。 (2)基于不自证己罪原则,因为这题时单选题,所以后面就算有对的答案,也不能承认是对的。不然就证明题目出错了。 所以, (D) 不能对 ~~~~~~~~ 以上还是小的胡说的~~~ x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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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erfa
2010-01-20 19:55 |
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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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1138条规定,遗产继承人第一顺位为『直系血亲卑亲属』,孙子当然也是第一顺位所包含的范围
只是必须排在被继承人儿子、女儿的后顺位而已。 丙是甲的孙子、女、乙的儿子或女儿,所以当然有继承权啰。 又,题目问的是有无继承权,就算没有代位继承,自己也有本位继承权咩。 以上是小的自己想的~敬请指教!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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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erfa
2010-01-21 14:24 |
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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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代位继承须有发生继承才有代位 请教大大: 从大大2楼的意见,好像是说丙对甲无继承权,所以(D)不对? 但是从大大4楼的意见,又好像是说丙对甲有继承权, 所以(D)又变成对的? 大大的意见到底为何? 当然啦,大大指导要多了解法理,答案乙项,小的会多读点书啦,不要再让大大看笑话啦~~~ 我本来就只是路人甲咩~~~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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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eeze102
2010-01-21 15:22 |
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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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氛怎么怪怪的
首先很谢谢大大们帮我解答 当然大大有什么想法也可以提出来,这里既然为「法律讨论区」,大家就"轻松"的提出意见吧 不过我也认同有时出题会有不够周详的问题啦~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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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a920222
2011-03-28 17:24 |
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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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是97年 公务人员特种考试原住民族考试的第21题吧?
国考答案是D... §1140→代位 §1176V→抛弃 感觉两个都可以耶...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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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EI004
2011-03-29 00:22 |
1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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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拙见:
先用1140条来看:(乙)继承开始前死亡或丧失继承权者,由其直系血亲卑亲属(丙)代位继承其应继分 再用1145条来看丧失继承: 有左列各款情事之一者,丧失其继承权: 一、故意致被继承人(甲)或应继承人于死或虽未致死因而受刑之宣告者。 (A)甲因乙之过失而死==>乙继承 (B)乙抛弃继承=======>丙继承(1138+1139) (C)丙故意杀死乙=====>丙代位继承(1145+1140) (D)甲、乙同时死亡===>丙代位继承(11+1140) 争点在于甲乙同死 丙是依1139本位继承OR依1140代位继承? 通说认为1140条所谓继承开始前包含同时,故采代位继承为当 x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