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宪
Home
Home
登入
注册
发表
列印
载入图片
引用
|
编辑
洪法
2009-09-08 14:27
楼主
▼
x
0
释字499号解释
按国民主权原则,民意代表之权限,应直接源自国民之授权,是以代议民主之正当性,在于民意代表行使选民赋予之职权须遵守与选民约定,任期届满,除有不能改选之正当理由外应即改选,乃约定之首要者,否则将失其代表性。本院释字第二六一号解释:「民意代表之定期改选,为反映民意,贯彻民主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x
1
引用
|
编辑
xfji2007
2009-09-09 22:51
1楼
▲
目前宪政并非内阁制,亦非总统制,是以,基于政党政治及修正式内阁制之宪政体制下,总统有任命行政院长之权,故行政院长组阁应尊重总统。
个人见解,并不违宪。
x
1
完整版本
免责声明
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