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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bye177
2009-04-26 09:54 |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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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桑
2009-04-26 10:21 |
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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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行政程序法(以下简称本法)第二条第二、三项规定:
「本法所称行政机关,系指代表国家、地方自治团体或其他行政主体表示意思,从事公共事务,具有单独法定地位之组织(第二项)。」 立法理由: 行政机关系就法定事务能决定并对外表示国家或地方自治团体或其他行政主体意思之组织,以行使公权力,从事公共行政事务为其特性;其组织有单独之法规为依据,并有独立之编制、预算及印信。机关之内部单位则不同,内部单位不得以自己名义作成意思表示于外,又无单独之法定地位。(行政院版) 所谓内部单位区分标准如下 1.无独立预算 2.无独立编制、印信 3.有无单独组织法规 与行政机关有别!! 题目再仔细看一下,想一下吧!! x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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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gon-Q
2009-04-26 14:59 |
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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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讲:
部.会.府.署->机关的名称 组.司.科.室->单位的名称 最难区分就是"局"(因为单位跟机关都有用到) 若以县说明其机关及单位之区分: 警察局.卫生局.环保局.消防局.户政事务所.税捐稽征处.公立学校以外的. 皆为单位 我是这样分的... x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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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SHA
2009-04-26 20:20 |
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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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行政机关组织基准法第6条
行政机关名称定名如下: 一、院:一级机关用之。 二、部:二级机关用之。 三、委员会:二级机关或独立机关用之。 四、署、局:三级机关用之。 五、分署、分局:四级机关用之。 机关因性质特殊,得另定名称。 中央行政机关组织基准法第23条 机关内部单位分类如下: 一、业务单位:系指执行本机关职掌事项之单位。 二、辅助单位:系指办理秘书、总务、人事、主计、研考、资讯、法制、 政风、公关等支援服务事项之单位。 x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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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丽丝
2009-04-26 21:00 |
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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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的学说所提供的标准固然可以判断是否为行政机关,但考试时,
考题并没有告诉我们那些单位或机关是否有独立预算,有无独立编制、印信,有无单独组织法规等, 所以其实学者所提供的判别标准在考试的时候大部份都没有办法派上用埸的。 但是如果是申论题,还是要把那三个判断标准写出来就是了。 考试的时候,依社会经验或对新闻时事加以关心,有时候反而帮的上忙唷 例如我们经常看到类似的新闻报导或考题,有如下的叙述: 某公司所属工厂于...非法排放污水,遭某县环保局依...法处以...罚锾,并限期改善... 因为县市环保局得以自己名义对外作成行政处分,所以是府外局,是行政机关,不是内部单位。 另外像警察局、卫生局均得以自己名义对外作成行政处分,所以也是府外局,是行政机关,而非内部单位。 地政事务所、户政事务所等,因为人民可以迳向这些机关申请土地登记和户籍登记, 并以地政或户政事务所的名义对人民为相关之行政处分(例如准予登记),所以是行政机关 ,而不是内部单位。 x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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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法
2009-04-26 21:14 |
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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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goodbye177 于 2009-04-26 09:54 发表的 行政机关???: 名称为部、会、府、署者一般均属机关,名称为司、组、科、室者,皆属单位,但名称为局或处者,可能系机关,亦可能为单位。 吴庚老师认二者之区别标准为(1)有无单独之组职法规(2)有无独立之编制及预算(3)有无印信。(行政法之理论与实用,页182) 而所谓有无印信,即得否以自己名义对外行文之能力。 所以,其实本题只要您了解国考公文里的发文机关该如何填写,应当就没什么问题。 思考上述四选项,何者是公文写作时,该置中并使用加大字体的,答案应该很明显! 然后再想想所余三选项,又该以何名义为其发文机关,顺便复习一下公文喔!加油! 不过,实在没想到公文可以用来解行政法的题目!呵~ x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