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请各位帮我思考一题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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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超可爱单眼皮
2009-03-24 23:05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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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题刑法问题是在林东茂老师的书上看到的,不知道该怎么达最好。

甲侵入乙女的住宅,企图强奸,发现乙睡意正浓,脱净自己的衣服,乙于此醒来,发现全裸男子立于床边,尖声惊叫,邻人赶来相助,
将甲逮捕。问甲是否已经着手强奸罪?如果甲走近床铺,脱掉乙的睡衣,却因为过度紧张,竟然不举,饮恨而退。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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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luciferydog
2009-03-26 13:52
1楼
  
1.不一定成立未遂,脱掉自己的衣服不一定算着手,要看对方是否有无穿衣服以及行为人想要用何种方式性交而定。

2.中止犯并不需要悔意,此处之所以不该当中止犯不是因为该行为人没有悔意,而是没有中止的故意,换句话说,如果他看到乙太丑,而不想了,虽无悔意也是该当中止犯,此处的不举并非行为人的故意行为,而是类似反射一样的举动,不应该评价为刑法上的行为,所以行为人已经着手了,只是因为一些意外使得他没有成功而已,所以并不是因为他没悔意所以不该当终止犯。而是该意外并不是他有意造成的,所以他没有该当中止犯构成要件的故意,自然就不是终止犯。

如果该意外来的时间点比较早,使得行为人在着手后立即发现该意外而产生中止的故意,因而中止该行为,那么就该当中止犯。因此要检讨的是有无中止的故意,而非悔意。

性交不一定要用生殖器官,所以不举当然还是有可能成功强制性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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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超可爱单眼皮
2009-03-26 23:25
2楼
  
看了一下第二个问题
思考了一下有人说是障碍未遂,因为没有不能未遂。
另外也有人说是依着手有无来判断,因此交合是处理既未遂的问题,而不是成不成立。
实在令人很混乱,不过还是谢谢楼上大大的回答。 表情

读林东茂老师的书到现在有一个感想,内容容易懂,但是他有自己的主张,很难判断到底哪一种说法是考试时后要求的答案,不知道各位的看法是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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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luciferydog
2009-03-27 04:15
3楼
  
你自己的观念有点乱喔
1.是因为障碍未遂所以才会不成立不能未遂,没有不能未遂未必导出障碍未遂,你的因果关系跟逻辑有点紊乱。

2.着手是判断开始未遂的时点,怎么又会扯上成不成立呢.......,你到底是从哪看到的说法啊,你要是照单全收的话,真的死定了,你会丧失刑法的推敲思考能力。

林教授举的那题很简单啊,而且他的主张也很清晰也没错啊,你到底是卡在哪呢???? 表情

你说出你的疑惑点,我直接告诉你好了。
1.我国刑法没有强奸
2.也没有交合
3.麻烦您看一下刑法10第5项、25、26、221 的条文
4.所谓不能未遂请您看一下学说的抽象危险说、重大无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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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luciferydog
2009-03-27 05:21
4楼
  
附带问一下
您明白法兰克公式吧 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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