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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ciferydog
2009-01-24 14:17 |
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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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能把中文字典都記得嗎,法條只是工具,熟記法條不是評價法學的主要標準,就像熟讀中文字典不見得是國學大師一樣的道理,就算法條在短期內不會變更,任何人也沒有去完全記憶的必要,當有需求時,知道如何找到相關的重要資料,以及判斷哪些是重要及正確的能力,遠比記憶一本法典重要。
法律就像一把劍。心中存著義理,你就是俠,反之為賊。所以犯罪的根源是人而不是法律導致的,如果沒有武功的人被有武功的人欺負,因此把主要的矛盾跟原因都歸於武功的話,那麼並不能正確的把事情處理完善,就像水雖然可以澆熄火,但是當火熄滅時,到底是因為水導致的還是那火本來就要熄滅,而水正好倒下去而已呢,或者是也都有可能是都有關聯的啊,究其實際應當是要看當時實際的情況來做因果關係的判斷啊! 否則如果世界上有好人也有壞人,要消滅壞人最徹底的方法應當是把人消滅殆盡! x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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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1219
2009-01-24 18:01 |
3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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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你們出社會就知道了
為什麼想像與現實差那多 現在當律師很辛苦?--師不聊生 要拉客 想要當俠客--找錯行了吧 法條那能記那多 每年都在改 都麼遇事再查 x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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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麗絲
2009-01-26 00:47 |
4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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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97年開始,司法官三等和律師的考試,針對應考科目有附發單科法條,很顯然的,考選部並不希望錄取的只是一些會背法條的法匠,立意良善。
但看過去年考題的人都知道,很多出題老師還是故意考法條以外的問題,例如明明在考民事訴訟法,卻故意考民法的問題,也就是你必須會背民法法條才答得出來。 這種老學究基本上認為,法律系學生連法條都背不出來,如何適用法律?可他們捫心自問,自己都背熟了嗎?即使都背熟了,也不過針對他執教的專業科目,可是考生三天內要考好幾科啊! 所以在現行考試的模式下,會背法條的人是比較吃香的,至於當上律師後,重點在能不能接到案件,以及如何和你的當事人溝通,而不在於法條背的熟不熟,所以如果你還是學生的話,努力的背法條囉! x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