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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yuling
2008-11-23 09:56 |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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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有没有人能够告诉我3600消费卷是喔什么发行的?为什么马政府不退税而是要发行3600消费卷呢? 这样不会引起更严重的通货膨胀吗? 补上我说的国外评论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1122/2/19w5m.html 看了大家的意见回答,先谢谢大家踊跃发表^^ 另外我有一个疑问 记得日本也有发行过消费劵,不过听说对日本影响不大,有没有人能介绍一下日本当时发行销费劵的情形呢?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1126/4/1a390.html 这是今天有关于德国发行消费劵的新闻 不过德国并不包括公务人员 所以说"消费劵"是拿未来的负债来疏通现在的窘境啰? x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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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lffox
2008-11-23 13:46 |
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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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明天1/18~1/19不知那一天发放..
虽然金额不多, 但不无小补啦...对小老百姓来说也不错了 不过, 若因为要发放消费卷, 国家负债又更多的话, 那就真的很可怕 我们国家不会破产吧~ x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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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心
2008-11-23 14:29 |
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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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券相关事项一览表---20081119请参阅谢谢!
资料来源:摘录自《苹果》采访整理 消费券领取须知 ◎领取资格:中华民国国民(无排富限制) ◎领取金额:每人3600元 ◎领取时间:最快农历春节(2009/1/25)前 ◎所需经费:829亿元 ◎领取方式:户政机关发放,民众凭身分证到户政事务所或邮局等地点领取,也可请邮局或邻里长按户代发 ◎使用方式:凭消费券购物,面额未定,不找零 ◎使用期限:明年12月底 ◎可消费项目:原则上不设限,只要有营业登记的商店都可消费,如零售店、量贩店、餐饮店、百货公司、旅馆、KTV、电影院等都可用 ◎不可消费项目:摊贩、悠游卡储值、买彩券、基金、车票、缴税、停车费、学费、水电费、就医等 注:消费券捐给公益慈善机关或团体,可列入所得税列举扣除额,具抵税效果 资料来源:行政院、经建会 消费券不能在摊贩使用。 消费券Q&A .Q:如何领取消费券? A:由内政部透过户政系统发放,提出身分证对照名册即可发放;或透过邮局、邻里长等发放。本国国民若没有设籍,则倾向不发。 .Q:消费券如果遗失怎么办? A:因采「认券不认人」,遗失无法补发。 .Q:消费券毁损、过期怎么办? A:毁损或超过使用期限则失效。 .Q:可否转卖、网拍、折卖、转赠消费券? A:原则上不准许,但无法可稽查。 .Q:是否可储值于悠游卡或超商发行的icash卡? A:悠游卡不行,但icash卡目前未定。 .Q:如何辨识哪些商店可使用消费券? A:因有营业登记的商店才可收取消费券,如店家无营业登记不会收消费券。 .Q:明年出生的新生儿,或明年死亡者,可否领取消费券? A:内政部正研议订定出生或死亡的时间基准点,作为认定标准。原则上尊重特别条例通过时程及法中明定的日出条款办理。 .Q:植物人、褫夺公权的受刑人(例如刘泰英)、遭羁押的嫌犯(例如陈水扁)可否领取消费券? A:原则上只要是中华民国国民就可领,内政部认定褫夺公权或诉讼中嫌犯不影响参政以外权益,但上述人士如何领取、使用等细节,另行研议。 .Q:伪造消费券是否涉及刑责? A:由于消费券等同准货币,伪造涉及刑责。 .Q:在中国、国外经商或留学者,可否领取消费券? A:原则上只要是中华民国国民就可领,但上述人士如何领取、使用等,另行研议。是否设限居住台湾的时间长短,尚待内政部研究。 资料来源:《苹果》采访整理 摘录自苹果日报,仅作参考等合理使用。 x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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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蝎男孩
2008-11-23 15:31 |
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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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2天新闻有报噜~
1/18日会比照选举方式发放~ 如果当天没有领到的名众~可以带证件前往邮局领3600的消费卷 只要是在97/11/30日以前出生且有登记户口的每位民众皆可领到500元面额以及100面额的消费卷 可消费的地方也已经改噜~只要是愿意收消费卷的~无论摊贩~以及没有营利事业登记证的都可以消费 至于其他条件要参考5F大大贴的噜 回1F大大~新闻也有说到~不退税是因为有些贫困家庭~根本不用缴税的~那会照顾不到 x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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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杨
2008-11-23 15:45 |
1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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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Lency于2008-11-23 15:41(9楼)发表的 : 找蛇头假结婚真卖淫吗 好象都是那样过去的呢 听说挺贵的,才领那么一点划不来 换成英镑的话,我考虑从厦门游过去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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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ncy
2008-11-23 16:54 |
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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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飞杨于2008-11-23 15:45(10楼)发表的 : 虾咪?!你要过来假结婚真卖淫?! x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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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色水母
2008-11-23 17:07 |
1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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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Lency于2008-11-23 15:41(9楼)发表的 : 小嘻嘻....你...你...你...要娶她吗????!!!!!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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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ncy
2008-11-23 18:28 |
1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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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紫色水母于2008-11-23 17:07(12楼)发表的 : 我只嫁人不娶人滴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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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与黑
2008-11-23 19:11 |
1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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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Lency于2008-11-23 18:28(13楼)发表的 : 嘻嘻想嫁什么人,可否透露一点内部消息啊.....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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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心
2008-11-23 19:14 |
1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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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红与黑于2008-11-23 19:11(14楼)发表的 :噗 cc又被问到重点了唷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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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oter
2008-11-23 21:30 |
1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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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田心于2008-11-23 19:14(15楼)发表的 : 我也好奇中....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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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aa
2008-11-23 22:37 |
1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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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飞杨于2008-11-23 15:39(8楼)发表的 : 马区长「您」先生曾说: 台湾与大陆是户籍跟户籍的关系~~ 所以~~飞扬先生快点过来领3600元的消费卷吧 如果领不到就表示马区长「您」先生说谎~~^^ x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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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杨
2008-11-23 22:41 |
1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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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oaa于2008-11-23 22:37(18楼)发表的 : 哈哈,兄弟你这不是在坑我吗,来回的机票好贵的啦,豆腐去了肉的价格! 不划算呀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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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aa
2008-11-23 23:10 |
2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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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wgby于2008-11-23 10:45(3楼)发表的 : 一家七口就买的起了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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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oter
2008-11-23 23:33 |
2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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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oaa于2008-11-23 23:10(20楼)发表的 : 想一想一家子的生活需要不是只有3600就足够了 更重要的是全民检视这成效的落实 像公教人员基层公务员加薪 1%~0.5% 也是个方法,虽然马的步骤显得不是那么有效 但,一步步普及全民才是个实现发展全民经济的重要理念 我不是特意支持某一方 但我们都生活在台湾 对于好的步骤会支持,虽然不是那么有效,如果我都不支持了 那么明天又如何帮忙自己呢 ?? 不要寄望国际会伸出援手 而是大家认真地去作,毕竟只有一个台湾,如此而已 ! 这3600我会在一个月之内花完,75%用于生活必需 25%用于较高价值的用品,原因是相信某些高单价的东西也会开始降价了 x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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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ny23909
2008-11-24 01:12 |
2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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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Lency于2008-11-23 18:28(13楼)发表的 : 好啦!叫乌比大委屈点娶你好了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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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yuling
2008-11-24 09:15 |
2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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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uuooii于2008-11-23 10:09(1楼)发表的 :XD 3600大概是拿来电年货的钱吧 不过国外对这件事情还因此有所评论@@ 好像政策不是那么好 站在不同观点的人有不同观点的想法 不过对于台湾未来是否真的有用就不可而知了 昨天去翻翻经济学课本 话说这样不就会引起更严重的通货膨胀吗? 还是我错了呢? 有听说农会受控于现在执政党 那既然不减税,为什么不像以前一样影响农会让物价减低呢? 我只是不懂为什么他们会有这种想法 一般人大概会很高兴吧,有钱领有什么不好 不过看在那些有受过商业知识的人眼里 不是那么好的一项政策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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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yuling
2008-11-24 09:28 |
2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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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cooter于2008-11-23 23:33(21楼)发表的 : 高单价货物不是会上涨吗? 如果币值在国际的公信力便低的时候 相对会提高价格??@@ 就像马克曾经因为过度发行而导致用货币换不到东西 日本的政策导致线在台币与日币兑换是1比4 日本过去使用的失败政策,为什么又再一次出现在台湾呢? 而且要是希望发放给低收入户的补助 为什么不直接针对低收入户就好了呢?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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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uel9877
2008-11-24 10:36 |
2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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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这个话题
真的吵得满天飞 可见政府为了冲市场买气 砸下那么多钱 当然那都是百姓们的血汗钱 回馈给民众 那是当然要的啦 只是如果是现今那就最好啦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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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gby
2008-11-24 11:19 |
2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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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Lency于2008-11-23 16:54(11楼)发表的 :我们来假结婚真淫荡好了 下面是引用sunny23909于2008-11-24 01:12(22楼)发表的 :就跟你们说早就细姨了 下面是引用oaa于2008-11-23 23:10(20楼)发表的 := =...不见得每个人家都有7个人= =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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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ny23909
2008-11-24 14:20 |
2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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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wgby于2008-11-24 11:20(28楼)发表的 : "扑人"你们两个共同嗜好吧! x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