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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koingjou
2008-08-11 21:19 |
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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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遇到判摸胸部十分钟无罪的法官-一切好谈
如果遇到起诉车停在停车格遭酒驾者自撞至死的检察官-好自为之 总之 多念经少说话 夜深的时候别出门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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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ppo
2008-08-16 00:54 |
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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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 盗版 CD 的人一定要看,大家 牢记这些法律常识,有备无患。
盗版 的,还是少带一点。 如果您有开车 , 就请 您看一看吧 !! 总之就是说 ..... 遇到临检,咬住自己是从夜市买盗版 CD 就对了啦 不要说是朋友的,借的,也不要说自己烧的 CD ------------------------------------------------------------------------- 收到下面的一封信 , 请大家告诉大家 ! 在下一位朋友最近被临检 ... 警察除了照例检测酒精浓度以外,已开始会「请车辆驾驶配合打开音响换片箱」或「随身携带的 CD 」! 经在下友人询问结果 : 主要 用意在检查是否有「盗版光碟」与「盗版 CD 」! 举凡音乐、软体、作业系统等只要不是原版都将被告发! 景气低靡、时机坏坏,上路还是小心为妙 ... 一位修过法律课程的同事陈述的; 告诉大家几个观念 1. 警察 如果没有收索票 , 根据 宪法第八条规定不能检查你的行李箱 这点还是对的!但是「搜索票」,不是「收索票」。 2. 如果 你买盗版 cd 是那 种夜市买的光碟上还印有专辑名称的那你惨了,铁死无疑,依着作权法 93 条规 定处以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易科罚金新台币十万元以下 错!!你会活得好好的! 着作权法及我国其他法律根本没有处罚盗版的「购买」人 , 当警方问你光碟从哪来的? 首先:你可以说:你管我!(警方无权询问这个问题) 如果他说他有合理犯罪的怀疑时 你 一定要说是在夜市买的 ! 第一:自己没有任何刑事责任,顶多东西被当违禁品没收(且可否没收还有问题!) 第二:夜市是流动的,你也不用举证确定的购买来源。 但是,要注意,当有人问你买这块光碟干嘛用的? 1. 一定要回答是要「在家里」「供自己使用」的 。 2. 千万别说是要卖或要租给别人的 (违反着作权法第 91 条第 2 项意 图销售或出租而重制罪,处六月以上五年以下徒刑) 3. 千万别说是要借给别人的 (违反第 93 条第 3 款、 第 87 条第 2 款散 布或意图散布非法重制物罪,处 2 年以 下徒刑) 4. 也别说是公司或营业要用的 ( 违反 第 93 条第 3 款、 第 87 条第 5 款明 知为非法电脑重制物而作为直接营利使用罪,处 2 年以 下徒刑) 5. 也不能说是要在社团或学校等公开场合 ? ( 违反 第 92 调非 法公开播送、上映、演出、展示罪,处 3 年以 下徒刑 ) x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