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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ott22
2008-04-27 16:59 |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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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何者非为判决离婚之列举原因?A有不治之恶疾 B重婚 C与人通奸 D被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之徒刑 答案:D............为什么?疑惑 x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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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10606
2008-04-27 19:07 |
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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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第1052条第一项
第七款 有不治之恶疾者----是"A"答案的出处 第一款 重婚者----是"B"答案的出处 第二款 与人通奸者----是"C"答案的出处 那因为A,B,C都有法源根据,所以只有D没有在第1052条之列,所以答案选D啦~~ 这是我的见解啦~~仅供参考~~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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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dsky711226
2008-04-27 19:36 |
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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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亲属篇§1052(判决离婚之原因)
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他方得向法院请求离婚: 一.重婚 →B 二.与配偶以外之人和意性交 →C 三.夫妻之ㄧ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 四.夫妻之ㄧ方受于他方之直系尊亲属为虐待.或受他方直系亲属之虐待.至不堪为共同生活 五.夫妻之ㄧ方已恶意遗弃他方在继续状态中 六.夫妻之ㄧ方意图杀害对方 七.有不治之恶疾 →A 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 九.生死不明逾3年 十.因故意犯罪.经判处有期徒刑逾六个月确定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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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儿
2008-04-27 21:05 |
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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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A.B.C都有人解答了!
至于D 根据民法第1052条第一项第十款来看,是逾六个月确定! 所以一年以上是不对的!逾六个月即可! x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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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dsky711226
2008-04-29 01:53 |
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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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redsky711226于2008-04-27 19:36发表的 : 这题可以用删除法....如果真的要解释D..我试试吧.. D被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之徒刑 与 十.因故意犯罪.经判处有期徒刑逾六个月确定 不一样... D选项并未明确指出是故意还是过失... 例如.<刑法§276过失杀人>.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过失非故意.所以不符合十.因故意犯罪.经判处有期徒刑逾六个月确定 <刑法§221强制性交罪>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犯罪. 我尽力了..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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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布布
2008-05-04 23:00 |
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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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想太多了
虽然立法诸公不怎么样 总是包裹立法 原因是 版大题目为考古题 第 1052 条 夫妻之一方,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请求离婚: 一 重婚者。 二 与人通奸者。 三 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者。 四 夫妻之一方对于他方之直系尊亲属为虐待,或受他方之直系尊亲属之 虐待,致不堪为共同生活者。 五 夫妻之一方以恶意遗弃他方在继续状态中者。 六 夫妻之一方意图杀害他方者。 七 有不治之恶疾者。 八 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者。 九 生死不明已逾三年者。 一○ 被处三年以上徒刑或因犯不名誉之罪被处徒刑者。 有前项以外之重大事由,难以维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请求离婚。但其 事由应由夫妻之一方负责者,仅他方得请求离婚。 手上有960523以前六法的可翻一下 各位大大列的都是960523以后的新法 所以当然看不出端倪 再 逾六个月即包括一年以上 故D亦为判决离婚理由(现今) 旧法是"三年以上"所以故意出"一年以上三年以下" 明白吗? x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