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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ublecake
2008-04-23 21:52 |
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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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債」子不必還~立院修法擴大繼承保證債務適用對象立法院會今(22)日三讀通過「民法繼承編施行法增訂第一條之二條文草案」,因此,「父債子還」不合理現象可望獲得解決。提案人國民黨立委徐中雄在審查報告中指出,鑒於多起「稚兒揹債千萬」、「天外飛來保證債務」之殷鑑,決定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x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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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我來了
2008-05-06 09:48 |
1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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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太好了,天理正義得以申張
因為我是在單親家庭長大 從我接觸法律之後就一直提心吊膽 每三,四個月就去查一次父親的戶籍 深怕他不幸除戶 我們來不及辦理拋棄 而需負擔債務 現在.....我終於可以放心了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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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复兴
2008-10-09 20:43 |
6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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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的仁兄真敬業啊
都回帖子了吧 父債子償本身就是古老的話題了,現在世界上大部分的做法就是,繼承遺産就要承擔債務 但放棄遺産也就不必承擔債務了。從法律上講,父子之間本身都具有獨立的法律人格,所以父債從理論上講就不必子 來償還。但是爲了保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父親的遺産必須優先償還債務。 簡單的說 繼承權利就要承擔義務。沒有實實在在的權利和實實在在的義務。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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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yumijack70
2008-10-12 22:12 |
7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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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懂耶~這跟拋棄繼承有差嗎??~基本上只要負債高於債權~就都應該會拋棄繼承~~限定繼承不是很了解~因未限定繼承抵扣負債後等於是沒繼承阿~那何必再修改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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