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公司裁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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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主題:關於公司裁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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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共有 160 人參與本次投票 發起於 2008-04-08 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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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編輯 Sally小貓
2008-04-08 00:10
樓主
推文 x1
公司為了節省成本正陸續的在裁員,因為大陸那邊的工資比較便宜,
多年前已從正式員工下手,陸續已裁掉多位資深員工。
據說大陸那邊一個人可以抵在台灣2-3位員工的薪水與人力,以致於人心惶惶。

每次開會,老闆總是耳提面命的告訴我們,
要懂得思考公司要需要的是什麼員工?
而自己又可以替公司做些什麼?
而公司所需要的職員是懂得協調,並順應變化的人。
大家必須要努力提昇自我,成為一個公司不可或缺的員工。

原本以為約聘員工可以倖免,因為約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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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2
引用 | 編輯 jack8k4500
2008-04-08 02:49
1樓
  
還沒遇到
希望我不會遇到^^

獻花 x1
引用 | 編輯 ibi-88
2008-04-08 04:03
2樓
  
讓我想到一篇文章
整體而言
老闆要的是人才,不是奴才
但有些老闆要的是懂得察言觀色,
順著他的命令行事的人,
不是據以力爭及跟他拌嘴的員工,
難聽一點就是要懂得逢迎拍馬
及適時表現自我的員工,
換言之,踩著別人往上爬之人,
所以自我提升真的很重要
千萬不要當別人的墊腳石
再來
若真的被公司裁員
一定要談妥條件再離開公司
不要負氣離開
不然真的會什麼都沒有
以前有個同事被告知隔天不用來了
老闆故意避開他,外出洽公
結果隔天那位同事還是來上班
他說事情還沒談妥前他是不會離開的
就這樣玩躲貓貓了幾天
後來證明他是對的
原本公司不給他遣散費的
最後也只好乖乖的用錢打發他走
就算是被遣散也要有自己的尊嚴
不要被牽著鼻子走
所以最後的該堅持的還是要撐住
不然真的只能任憑處置了 表情

獻花 x1
引用 | 編輯 pubbly
2008-04-08 06:00
3樓
  
目前還是學生,所以沒有這個問題.
只是爸爸就遇到這樣的問題,因為快到勞保的退休年齡,
所以在年初時,公司就一直不斷的找人跟爸爸談說,希望要爸爸提出退休,不然就有可能被裁員.
真的是有點沒有道理,就剩下幾個月就可以領到勞保的退休金,卻被公司這樣對待.
沒有犯過大錯,沒有遲到早退,這樣子盡心盡力的為公司服務,卻換來這樣的結果.
公司是不是為了省員工的退休金,就能這樣任意的裁員呢?

獻花 x1
引用 | 編輯 cluise987
2008-04-08 07:17
4樓
  
不同意以上說法,公司用的人不管是人才或奴才都是能用,人才不聽話辦事打折扣,奴才會聽話團隊向心力強,你說奴才是不是有存在必要!

獻花 x1
引用 | 編輯 願月
2008-04-08 08:28
5樓
  
朋友有遇到,所以我是幫朋友投的~


朋友原本是在家鄉某知名的老企業工作,過了幾個月,老企業的內部經濟有問題,刻意留下老鳥,

針對大批新進人員裁員,後來有拿費用~

ps:我朋友是話少,工作負責的個性,裁員時不是針對一個人,而是整批人員,她心裡還過的去~



另一個案例是朋友的父親,

工廠公司為了逃避退休金制度,用一些手段讓老員工非自願離職,什麼費用都拿不到,只有勞保還可以保~

ps:朋友的父親是資深老員工,做人老實、義氣,因為這件事,再也信任任何公司工廠,專心照顧家人的身體了~



我覺得現在公司所謂的人才,不知是不是只剩老鳥們了? 表情

以前打工時,有同事是大陸嫁來,工作效率真的很強,很會查言觀色 表情


ps:常常聽到商場如戰場,至少在這時代,還有點人權。

獻花 x1
引用 | 編輯 謎者
2008-04-08 08:36
6樓
  
曾經被裁過,不過所幸有領到資遣費,
唉~
無奈工作難找,
當連面試通知都沒有的時候,
那失落感,只有同樣失業的人才懂阿~

獻花 x1
引用 | 編輯 a86980
2008-04-08 08:58
7樓
  
公司會裁員

要以整體面來看

如果只裁1、2個人,那就是員工的個人問題

不予置評

但是

如現在國際經濟不理想

為了減低成本

裁員是最直接降低支出的方法

而且都是裁多數人的

所以要看你是用何種角色來看裁員 表情

獻花 x1
引用 | 編輯 JK-LIN
2008-04-08 13:20
8樓
  
下面是引用Sally小貓於2008-04-08 00:10發表的 關於公司裁員:
據說大陸那邊一個人可以抵在台灣2-3位員工的薪水與人力,以致於人心惶惶。
.......

這種情形只會越來越多,台灣人力其實不差,只是有更低的,
企業當然會選擇便宜的人力,事情只要有人做就好,做好做壞
,有時候不會很明顯....
曾經被裁員也拿到資遣費,但現在工作難找,就算找到工作,
薪資也不一定是想要的薪資!

獻花 x1
引用 | 編輯 心靜自然涼
2008-04-08 13:40
9樓
  
我老闆是典型的賺飽了的
已經沒什麼再目標再值得他投入心血
再加上不景氣!
也覺得這樣多養些人沒必要
所以就栽員!
保持著服務著一些幾十年的老客戶就行!
所以就減薪,受不了的人就自己走了
想想 也真是夠狠的
害我浪費了近十年的光陰
唯一的收獲就是很多客戶變成了好朋友

獻花 x2
引用 | 編輯 su400
2008-04-08 15:06
10樓
  
台灣的老板都很精,面對不景氣,能夠不裁當然盡量不裁,
不過他們自有一套叫你滾的方法:
加重工作量、取消加班費、夏天不能開冷氣.....
無所不用期極的新政策,無非只有一個目的:
自動離職,省去遣散費,就是他們最大的心願!

獻花 x1
引用 | 編輯 hdss
2008-04-08 21:25
11樓
  
有被裁過一次,不過那次算是合約到期,
新約未到公司就把我給資遣了,一週後我
在另一家公司上班了,舊公司打電話問我要不要
回去上班,因為新合約下來了...
從那次以後,非正職員工的缺我打死不去...

獻花 x1
引用 | 編輯 CA30
2008-04-08 22:02
12樓
  
自从大陆颁布了改善劳工待遇的新劳动法后,很多企业就开始大规模对员工进行洗牌,“华为事件”就是典型。
我们公司虽然没有裁员,但是实施了大规模的薪酬改革,采取了和同行以及非同行中的类似职位持平的策略,修改了各职位的工资。有些人工资降了,有的升了。不过还好,我的工资升了。

獻花 x1
引用 | 編輯 渴口可樂
2008-04-09 00:33
13樓
  
老實說我有遇到過@@

我以前工作到現在,常常聽到公司講說
『不要問公司為你做了什麼,而要問你為了公司做了什麼』
沒錯,在很多老闆的心中都是這樣想
但是如果老闆本身就對員工不是很好,又要怎麼要求員工為公司作什麼?

我之前擔任門市會計,每天上十二個小時的班
當時南部有三間店面,本身是擔任南區總店的門市會計
老闆想說2號店很小,不需要多請一個會計,所以2號店的帳也是我在處理

後來3號店因為出點問題,所以3號店每天的帳也是要交回總店來清點
這個清點跟對帳的工作也是我負責
有的時候我會拖到十一點半才下班回家

我家主管看我一個人做三邊的帳很辛苦,想幫我加個一千元的薪水
結果報到老闆那裡去,老闆回了我們主管一句
「只不過多做幾間店的帳,憑什麼要幫她(指我)加薪水?」
之後我家主管就很生氣的回老闆:「會計有時候還會搞到快十二點才會到家,難道獎勵一下她都不行嗎?」
老闆則回說:「這是她應該做的!」

後來我們主管很生氣的掛掉老闆的電話,因為主管認為一千元老闆你又不是出不起
那個月的薪水內,我們主管自己掏腰包額外包了兩千元的紅包給我當獎勵

關於我被資遣的內容我也不太想明講
因為老闆嫌我的薪水過高,所以找個藉口把我給資遣
但因為資遣的原因很爛,最後我跑到勞工局申訴後還是有拿到遣散費

只是我覺得,有的老闆再說員工是否會公司效力之前
應該先想想自己,你有沒有為員工做了什麼應有的尊重與保障才對 表情

獻花 x3
引用 | 編輯 su400
2008-04-09 01:57
14樓
  
下面是引用渴口可樂於2008-04-09 00:33發表的 :
老實說我有遇到過@@
我以前工作到現在,常常聽到公司講說
『不要問公司為你做了什麼,而要問你為了公司做了什麼』
沒錯,在很多老闆的心中都是這樣想
但是如果老闆本身就對員工不是很好,又要怎麼要求員工為公司作什麼?
.......


總覺得很多老板很笨,
一點點小獎賞,其實對於很多小職員來說具有莫大的鼓舞作用,
相較於一些外國企業以員工為重的態度,
台灣的勞工權利真的是差人家一大截。

對市場有點概念的人,稍微算一下就可以大略知道一家公司的老闆收入多少,
但是常常實際在為公司賺錢的,都是月入只有二、三萬的小職員,
看在眼裏真是悲哀,也難怪有那麼多人選擇創業。

獻花 x1
引用 | 編輯 csr
2008-04-09 07:49
15樓
  
我常教導我家小朋友
以後地工作要完全不能取代
否則若百分百可被取代
那你只好一直找工作或換工作了
謝謝

獻花 x1
引用 | 編輯 達人奇兵
2008-04-09 09:12
16樓
  
我是沒被老闆裁過通常都是偶把老闆開除的 表情

獻花 x1
引用 | 編輯 CA30
2008-04-09 11:11
17樓
  
表情 楼上的你好强啊……

獻花 x0
引用 | 編輯 geroro
2008-04-09 11:30
18樓
  
現在的老板(板不能叫闆因為沒品.你的大主管也叫老板).年紀大的衝掉.不讓你領退休金.薪水高的衝掉.因為成本太高.有同事不合.想辦法衝掉二個,可以更省錢

獻花 x1
引用 | 編輯 哞哞牛
2008-04-09 12:05
19樓
  
說到這個話題當然要回覆一下
前一陣子剛幫朋友處理完資遣費問題
所以有一些經驗
當然可以說的大聲一點

當被告知"明天不用來上班了"時
請不要笨笨的就不要來上班
一定要離職手續辦完、資遣費拿到了才不要再去上班

如果沒辦完手續就不來上班
到時候上勞工局時
雇主只要說該員工超過3天曠職未請假
你就站不住腳了

沒辦完離職手續仍然每天上班
還有一個心理層面的因素在
就是公司天天看著你
他也會覺得很煩
會趕快幫你把手續辦一辦
這時候要注意離職證明裡的離職日期
不是告知日
是最後上班日喔~
資遣費的計算也要算到這天

資遣時主要辦的離職手續
就是到勞工局網站下載"非自願離職證明"
這個算是標準的制式表格
請公司把這個表格填完後再蓋公司大小章

這張表格一定要填寫詳細一點
因為這張是很重要的
拿著這張證明可以到各地勞工局申請6個月的失業給付
而這張證明一定是要勞工局網站下載的
否則勞工局不會承認

而這張證明對公司是很傷的
因為這張證明一到勞工局
該公司會被註記
聽說註記過多
以後公司要審核某些資格就很麻煩
所以很多公司不願意給

如果需要的話
也可以同時申請公司的離職服務證明
這個證明沒有什麼規定
只要上面有基本資料、蓋公司大小張即可
因為現在越來越多的公司
會跟求職者要
1. 證明求職者的經歷是OK的
2. 證明求職者已經離職,可隨時上班
建議自願離職者也要申請這張

再來就是要去查勞保的年資跟勞保薪資級距是否符合
看他有沒有黑掉你的年資
勞保薪資是否正確
因為資遣費、勞工退休金都是以此為依據的

資遣費的多寡
是依據當初選擇勞退新制、舊制的不同
會有落差
舊制領的會比較多
詳細的情形請問勞工局

資遣費不論是現金或匯款一次領完
千萬不要分期領
也不要收支票
有的雇主很壞
會一直拖著不給

如果你覺得不合理
請到勞工局去問
或請勞工局出面調解
在那喝咖啡的每個雇主都是很緊張的

如果勞保不符合實際情形
請公司補足
到勞工局檢舉的話
勞工局會把該公司歷年來的所有員工勞保資料都調出來查
有漏繳的話會建議公司補齊並象徵性懲罰
不補的話會依漏繳情形罰1~3倍罰金
我朋友那個事件
勞工局威脅罰金高達50萬
而那公司資本額才不過1000萬

也要去查健保的繳交情形
健保的規定是
退保日期必須是離職日期以後
他還有很多相關規定
問健保局他就會跟你說了
我朋友在被告之裁員前2個月
公司就沒幫他繳勞健保費用了

被裁員時請記得一點
如果你自認為你非常盡責的為公司打拼
而公司已經不需要你了
在不利用手段的方式下
請不要對他手軟
盡全力拿到屬於自己的權益

因為
正派經營的公司不會去讓員工損失權益的
他會依正常的手續
讓你得到該有的權益

如果是遇到了喜歡一直鑽洞的公司
更要爭取你的權益
讓其他的同事看看
未來你們也是會遇到這樣的情形
讓他們自己去選擇他們的未來
這可是一件善事
佛心來的說

最後要提一下
我那朋友的公司
1. 那公司被發現員工勞保薪資不符,所以勞保費、勞退提撥金、健保費漏繳很多。
2. 其他員工事後,全部都慢慢的離開該公司了,留下的都是新找的員工。

獻花 x5
引用 | 編輯 lydia9
2008-04-09 12:38
20樓
  
表情
不知何時會用到,
但這位大大的留言一定要COPY下來,
以備緊急需求,
感恩啦!

獻花 x0
引用 | 編輯 CA30
2008-04-09 13:07
21樓
  
牛哥的话真的很受用。支持一下。
大陆这边的新闻也常提醒大家,如果老板无缘无故要你走人,不要傻傻走掉,要去找劳动仲裁部门,向老板索赔。

獻花 x0
引用 | 編輯 kevinssi
2008-04-09 13:44
22樓
  
其實勞方有勞方的壓力
資方有資方的壓力
大家忍一忍一起撐
賺的多,大家口袋$$$多
看老闆如何帶人(IQ不高留不住人,EQ不高,管不動技術人員)
看部屬或不會做事(IQ不高不會做事,出一張嘴;EQ不高,与老闆對槓,搞小團體)
我的想法是老闆看你的表現,你也看老闆表現
做的不好,沒辦法,這不是你的專業,不過態度要好,鼻子摸摸走人
條件要談好
做的好,待遇條件差,惡質老闆
你就把一窩子技術人員全帶走,自己當老闆,不然就跳槽
同樣條件要談好$$不能少
不過商場生態,瞬息萬變
誰能保證你的老闆以後不會變成你的客戶,或是供應商

獻花 x1
引用 | 編輯 afding
2008-04-09 14:16
23樓
  
還沒遇到

也不希望遇到

被裁員...是一件挺不好受的事情

尤其是在中年過後被裁員

要換跑道更難...

獻花 x0
引用 | 編輯 是泰
2008-04-09 14:36
24樓
  
自由業 並未進入公司行號 所以沒機會被裁員~

獻花 x0
引用 | 編輯 渴口可樂
2008-04-09 14:44
25樓
  
下面是引用哞哞牛於2008-04-09 12:05發表的 :
說到這個話題當然要回覆一下
前一陣子剛幫朋友處理完資遣費問題
所以有一些經驗
當然可以說的大聲一點
當被告知"明天不用來上班了"時
.......
我補充一下我當時的申請狀況
勞基法人人都聽過,但不見得人人都清楚
我就是不清楚的其中之一

我當時被公司資遣時,他給我簽了一份奇妙的合同
內容是啥我也忘了
再此奉勸所有的人,不要傻傻的跟我一樣沒仔細看就簽下去
有些公司會要你簽自願離職書,這樣就是算你自願離職而不是公司資遣你

如果沒有像哞哞牛大說的方法去下載非自願離職證明的話
可以直接到勞工局去申請

勞工局會叫你填寫一份資料,並會與你之前工作的老闆聯絡遣散費等問題
通常有的老闆會不給
這時候勞工局可能就會請你(勞工)跟老闆(雇主)一起到勞工局開協調會
講好聽點是開協調會,其實是來對証你為何會被遣散一事

記住!有的老闆會很賊,他會委託他人來與你談判,例如:律師
其實我們也想喊不公平,老闆會遣散員工通常只有當事人最清楚
找個外人來,其實想也知道,肯定不會有結果
 
那在沒結果的情況下,老闆又不給錢該怎麼辦?
最後通常會上『調解委員會』那邊去調解

什麼是『調解委員會』?
(調解委員會由地方上之素孚眾望、熟諳法律之熱心人士所組成、免費為民眾調解關於民事及刑事上告訴乃論之糾紛案件,調解一經成立,經送管轄法院核定後,其效力等同法院判決、若一造當事人不履行,他造當事人可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且提供免費法律咨詢服務,為民眾解答有關法律上疑難問題。)
這是比較官方式的回答,簡單的說,調解委員會就像是個小法院
經由調解委員會審判出來的結果,他的效力也如同一般法院一樣
比起上一般的法院,調解委員會的花費金額也比較沒有法院的花費那麼高

其實當下我跟公司方面真的沒有協調出結果,因為根本就不是老闆來
那會有什麼結果!??

在這之中我跟勞工局的協調員也多次爆發口角問題
照理來說,我們拿到的資遣費應該是依照勞基法內訂定的公式計算出來的金額才對
當時協調員幫我計算出來的金額我大概可以領取到三萬五上下
我也沒貪圖什麼,反正我領我應得的金額就好

這時候協調員突然開口嫌我拿太多,要我妥協退讓一些
我也不想在扯下去,就說「那我尾數不要,拿整數三萬就好。」
協調員又嫌我拿太多,我反問他「那你覺得拿多少才好?」
協調員竟然回我一句「妳就拿個一、兩萬妥協一下就好。

聽到這裡我真的很不高興,我只是拿原本屬於我的金額
為什麼要退讓成這樣!?我反問他「為什麼一定要我退讓那麼多?我不過是要拿我應得的!」
後來那個協調員態度也很不客氣的回我「如果妳沒辦法接受的話那你們就去告對方好了,我也好說歹說,你們自己不聽!」

聽到這裡後我整個人都火大了,這就是勞工局幫勞工們處理事情的態度跟方式!?
雖然最後是靠關係才把這整件事情解決完畢,我也拿到了應得的金額
不過這整起事件真的讓我很不高興
公司這樣對員工,連勞工局也是這樣對待勞工們?

或許不是每間勞工局的協調員都是這樣
不過我看我們這邊的協調員有幾個似乎是這種態度在處理事情

我常常在想,當時幫我協調的協調員
是不是就認定我們勞工沒錢又沒閒,所以也只是希望快點拿到錢閃人
所以就想開個老闆可接受的價錢叫我們拿錢妥協

後面有點離題了XD

世上有百百種人,我們不能確定每個老闆都是好老闆
多知道一些常識,是對自己有保障
我也曾經在網路上看過有老闆會騙自己的員工說「因為公司是小公司,所以勞基法不適用於小公司。」
(第一章 第三條:
 本法於左列各業適用之:
 
  一 農、林、漁、牧業。
  二 礦業及土石採取業。
  三 製造業。
  四 營造業。
  五 水電、煤氣業。
  六 運輸、倉儲及通信業。
  七 大眾傳播業。
  八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事業。
 
  依前項第八款指定時,得就事業之部分工作場所或工作者指定適用。
  本法適用於一切勞雇關係。但因經營型態、管理制度及工作特性等因素適用本法確有窒礙難行者,並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行業或工作者,不適用之。
 
  前項因窒礙難行而不適用本法者,不得逾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七款以外勞工總數五分之一。)

所以一定要先認清楚該工作場所勞基法是否適用,再決定是否要在此工作

關於資遣的部分,如果你作滿三個月以上的人,老闆叫你走人卻沒有提前告知,也可以領所謂的預告工資
這兩點在勞基法裡第二章第十六、十七條各有說明
(第二章 第十六條:
  雇主依第十一條或第十三條但書規定終止勞動契約者,其預告期間依左列各款之規定:
 一、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
 二、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於二十日前預告之。
 三、繼續工作三年以上者,於三十日前預告之。
  勞工於接到前項預告後,為另謀工作得於工作時間請假外出。其請假時數,每星期不得超過二日之工作時間,請假期間之工資照給。
  雇主未依第一項規定期間預告而終止契約者,應給付預告期間之工資。
 
 第二章 第十七條:
  雇主依前條終止勞動契約者,應依左列規定發給勞工資遣費:
 一、在同一雇主之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平均工資之遣散費。
 二、依前款計算之剩餘月數,或工作未滿一年者,依比例計給之。未滿一個月者以一個月計。)

 
當公司幫我們投保的時候,正確的投保薪資是『你領多少薪水就保多少錢』

在這裡順便教大家如何算自己的遣散費
要求遣散費,一定要先算出自己的平均工資
平均工資算法:
假如現在是10月,那你就往前推算六個月的薪資收入
分別是9、8、7、6、5、4六個月的薪水(如果你平常的薪水有扣除勞健保的話要加回來,還有一些加給、津貼、加班費通通都要算進去。)
(4月+5月+6月+7月+8月+9月)÷ 6=平均工資
 
如果你選的是『舊制』的話
舊制年資資遣費算法:平均工資 × 年資=遣散費
如果你選的是『新制』的話
新制年資資遣費算法:平均工資 × 年資 × 0.5=遣散費

*記住,因為勞基法在94年的七月就更改為新制
 所以就新制的算法會有所差異
『舊制』每一年一個月資遣費,未滿一個月算一個月
『新制』每一年半個月資遣費,未滿一個月依比例計算


以上資料來自於-
我的個人經歷&部落格XD
調解委員會:http://www.fengyuan.gov.tw/pbt03-12.htm
勞工局所編印的勞動基準小法典95年12月版本。
奇摩知識﹢勞資權益 等相關討論。

獻花 x1
引用 | 編輯 yuan2626
2008-04-09 18:35
26樓
  
樓上大大寫的很詳細
不過希望不要碰到就是了

獻花 x0
引用 | 編輯 n862074
2008-04-09 19:34
27樓
  
還沒遇到
希望我不會遇到^^

獻花 x0
引用 | 編輯 amy0110cute
2008-04-09 20:24
28樓
  
我本身是沒有遇過..
但我們公司是有一次資遣過50多個員工
因為公司淡季,後來又旺季,又請了一堆人和外勞,
可是淡季又要來了,真不知公司又要採取什麼政策了 表情

曾經有一間公司的主管對我說,
公司真的不好,那就不要等公司資遣你,建議你還是先資遣公司吧!
我覺得說的真有道理.. 表情

獻花 x1
引用 | 編輯 chaiyuchi
2008-04-09 23:34
29樓
  
雖然尚未有沒裁員的經驗過
但樓主所言
那位被裁員之人
應該是個性問題

畢竟我也是有過
不過那次是老闆被我罵到不敢進公司
而其他分公司的PMP員工
就叫老闆把我辭職
但他就是不敢
畢竟我握有太多技術在身
加上我們經理很照顧我們
所以基本上他不敢管太多

不過如果真的遇到了
老實說我是沒差別
畢竟對我來說
工作只是玩玩而已
但工作上
有我能幫上忙得
我都會盡力
只是我的個性也如同樓主所說的那樣
所以如果真遇上那種老闆
應該是有很大的機率被踢出去吧=.=|||

二樓所說的
也蠻有道理的
老闆所看到的
真的很另類
就如同我時常覺得老闆老是省一些不該省得
卻浪費的比那些省來的錢還多
有時我提出證據來
他還是不動於衷
所以滿腔熱血的
到最後都會變成冷血=.=|||

俗話說的好
不打勤不打懶
就打不長眼的
所以死的快的
通常都是那些不長眼的人居多~_~|||

獻花 x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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