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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子
2007-12-17 12:23 |
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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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域治理"與"廣域行政"的定義雖然不太一樣,可是我還是很容易搞混…跨域治理 意義: 二個或二個以上不同的部門、團體或行政區透過公部門、私部門、非營力組織等協力關係,建構跨域治理的機制,以處理彼此所面臨的地方事務。不限於地方自治團體之間,亦包含中央與地方之間 廣域行政 意義: 越過一個地方自治團體的區域而加以統一、整合處理的行政之意。 1.跨越一個行政區,行政領域擴大 2.須建立相應的行政制度與財政制度 請問一下他們之間最大的不同點是什麼?不是都是事務可以一起統合管理的意思嗎? 像北北基、高高屏這種又是屬於何種呢?? 我覺得好難區分哦。 x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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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celyn414
2007-12-18 01:31 |
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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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子...
是有區別的啦.... (不好意思,這兩天鬼混別的...很少來看國考版) 1.跨域治理比廣域行政的範圍來的大:跨域治理可以跨及全球社會等等方面...但是廣域行政指的是國內的地方自治區域... 2.廣域行政包括區域合併~認真的說起來,跨域其實沒有什麼合不合併的問題了~(例如都會區的概念~~可以橫跨好幾個縣市,可以考慮合併~這就是廣域行政~~ 而像高屏溪治水的問題,要跨高高屏三縣市來一同處理,這就可以稱為廣域行政或跨域治理~~) 你說的北北基.高高屏用這兩個詞來解釋都是可以的=ˇ= 所以才會有誤認混淆的情形..... 林清老師教那麼多年還會說一樣喔@@" 那....你要自己判斷他自己講的是對還是錯了喔..... (因為我拒絕上他的課,所以不知道他究竟講了什麼....純粹是我的個人因素....) x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