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趣闻之当户长不是肥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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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yulih
2007-12-12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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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日,户政机关受理了一件户口迁移案件。
提出申请的,应该是一对新婚没不久的年轻夫妻。……
承办员审查以后,发现妻子已经早一步,在这个地址上设立户口、并为户长;现在,丈夫要迁入同一地址,按规定,同一地址,夫妻不能分成两户。
承办员告诉当事人,解决方式有两种:一种呢,较麻烦,是丈夫在这个地址上创立一户(并为户长),接着妻子住变,入到先生户内;另一种嘛,较简单,就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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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赛~
2008-08-02 14:28
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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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吃苦头还怕以后没有机
会?"这句话真是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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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格雷
2009-02-07 01:06
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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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对阿,为什么要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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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eko1988
2009-02-07 02:25
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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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是要争个男子气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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