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刑法309公然侮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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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編輯 beeking
2007-11-16 22:24
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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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刑法309公然侮辱罪有另外需要
意圖這個要素嗎?
如果要的話,究竟是意圖什麼東西呢?
(例如320的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 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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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編輯 weifan
2007-11-16 22:44
1樓
  
所謂意圖係指除對於構成犯罪事實具有故意外,更須具有超越該事實認知的特定意思。
簡單的說,行為人之所以故意為構成要件該當行為,必須是出於特定的目的

意圖是行為人出於特定的目的,努力謀求構成要件的實現,或希望構成要件結果發生,以達其犯罪目的的一種心態。

在各種犯罪類型當中,凡是法條中有意圖者,均為意圖犯(罪刑法定)。
意圖犯之目的有二,

一為對於行為的目的,例如各種偽造罪中(偽造文書印文罪除外),須具有意圖供行使之用的目的,修法後的公然猥褻罪亦須具有供人觀覽的意圖。

一為對於結果的目的,例如一般財產犯罪中,須具有意圖不法所有的目的,又如加重和誘,略誘罪中須具有意圖營利的目的。

意圖是否存在,與構成犯罪事實的認識及意欲無關,且意圖犯的成立,只須行為人具有意圖為已足,至於意圖的目的是否能實現,則非所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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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刑法309公然侮辱罪有另外需要
意圖這個要素嗎?<---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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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編輯 jog0425
2007-11-16 22:46
2樓
  
公然侮辱罪
顧名思義是在公共場合對特定人士做出侮辱的行為,
對特定人士,如:對別人父母的問候~~三字經。
  使這位特定人士認為他因此心靈受了傷害。
  則309就成立。
對特定事件,如:看到新聞內容或特定事情,用三字經表達自己的不滿。
              則309不成立
所以構成要素為:公共場合(大庭廣眾之下)
                特定人士(如:小明)


PS:這是我個人解析,如有錯誤,本人接受任何人批判。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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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編輯 uubs
2007-11-17 00:34
3樓
  
每各犯罪都是有動機~然後目的

意圖就是在2者之間就特殊犯罪在主觀要件上為特別規定

就遇前我國刑法 有特別規定者才需要考慮這各主觀要素

不然就用故意 過失來判斷就好了 意圖的重點會影響既未遂

的時點 這要一起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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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編輯 cb2556525565
2008-02-23 00:30
4樓
  
謝謝大大 表情 表情 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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