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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f
2007-11-05 10:15 |
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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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07/11/05 04:09 〔記者黃良傑/屏東報導〕闖紅燈被拍照取締罰款、記點,違規騎士聲明異議,強調自己「是搶黃燈、不是闖紅燈」,法官認為警方沒有連拍告發,舉證不完備,裁定騎士陳宏光罰鍰1800元不用罰,也免記點。 搶黃燈被拍成闖紅燈 39歲男子陳宏光,96年5月7日下午騎乘機車行經屏東市康定路口,因闖紅燈穿越至該路口一半,被員警拍下一張背景是紅燈的照片,當作舉證告發依據,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條第1項,屏東監理站裁決罰鍰1800元,違規記點3點。 陳男不服,認為他尚未超越白色停止線時,見路口號誌燈還是黃燈,趁號誌燈由黃轉紅之際,趕緊穿越該路口,也就是趕搶黃燈通過,異議人特地回到現場,計算在規定的速限下,黃燈轉紅燈需4秒,機車足以穿越該路口的一半,並無故意在明知紅燈狀況下,仍違規強行闖過,質疑員警按下快門拍照當時,剛好由黃燈轉為紅燈。 一張照片舉證不夠 法官詢問舉發員警,「依取締的這張照片來看,車子過了停止線才由黃燈變成紅燈」,員警回答,「可能,但依我的習慣不會這樣取締」,法官又問,「你能確保你的取締萬無一失」,員警頓時支吾。 法官又追問員警搶拍、連拍可不可行?員警回答可以,但因相機需要調焦距,相當浪費時間,因此,法官認為取締員警未在異議人超越停止線前,開始拍攝連續照片杜絕爭議,何況連拍、搶拍技術並非不可行,無法單憑一張照片證明異議人是否闖紅燈,裁定員警舉證不夠完備。 屏東地院交通法庭認為,警方至少要3連拍,從行為人於停止線前,車子壓在停止線到超過停止線,3連拍照才能完全舉證,否則單憑一張過線紅燈照,無法舉證是搶黃燈還是闖紅燈,因此裁定原處分撤銷,改為不罰。 x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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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ny_chien
2007-11-05 11:09 |
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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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路上有多號誌~~
綠燈轉黃燈~~ 黃燈轉紅燈~~ 都很快~~ 好像黃燈沒有四秒說~~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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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fd
2007-11-06 20:11 |
6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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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很難斷定...要看看當事者還有當下的情況...論定!
開到路口最好放慢速度...不管是紅綠燈都一樣! 各鄉鎮市或時段..每個路口的號誌燈..都不一定相同!! 所以多留意一下....不只是顧荷包...安全也無慮唷!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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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運
2007-11-13 22:23 |
9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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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公守法才是最重要的...
不過執法方式我倒覺得要修改.. 像是一些阿伯&阿嬤就是一些馬路上的不定時炸彈(我相信99.9%都無照駕駛) 光是取締學生這我就覺得不太合理..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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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lo1122
2007-12-31 09:07 |
13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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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員的說詞說 3 連拍 很困難
其實那是推託之詞 為自己的行為合理化 因為警局都配有DV 用錄影的即可 那是因為他們怕(嫌)麻煩 因為錄影起來雖然當下很輕鬆 但是後續還要擷取畫面很花時間 相對的躲在紅綠燈路口拍照就相對的輕鬆多了 警察會站崗拍照的 相信應該是大路口 警察若不服法官的判決 他堅信騎士是闖紅燈而搶黃燈的話 他大可去調監視畫面來擷取影像呀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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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godspeed
2008-01-01 21:47 |
14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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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背影值1800元
你說值不值得阿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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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人奇兵
2008-01-09 13:52 |
15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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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覺得不管是闖紅燈闖黃燈都該罰而且罰款要一樣
其實闖紅燈一張照片就應該成立罰則何必要有三連拍 就算給員警績效也罷這算是給闖燈者的一種警告 不然等下次又犯因而肇事可就連累他人了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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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9595
2008-02-01 17:50 |
16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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闖紅燈 與 搶黃燈 都會被罰,只是代價不同~~
多年以前被 賊頭硬凹 說我闖紅燈 那時在晚上,我過了紅綠燈後,在路口接 BB call (這時,綠燈變紅燈) 接完,向前騎不到 50 公尺,就被攔下,說我 闖紅燈 哇勒~~ 說了半天,他硬開我一張 搶黃燈 心中只有一個字"X" 那時無從申訴,那像現在,只要不服,就可 申訴 這就是 進步~~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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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室哲栽
2008-03-03 14:02 |
20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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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jock7799於2008-02-23 21:27發表的 : 我也覺得法官解釋的還不錯, 平時多注意遵守交通規則, 不用怕被罰, 若路口有警察站崗才不違規, 一沒有人就違規, 被罰再跳腳, 那就是自已心態有問題啦!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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壓車才叫王道
2008-04-18 22:04 |
23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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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車魔SKY於2007-11-06 21:03發表的 :說的好阿!!!!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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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MAN
2008-04-20 21:05 |
24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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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特殊地形的十字路距離超長
就算行駛到中間黃燈亮起還沒到騎到對邊紅燈就亮了 遇到這種的闖過去也不是,停下來也不太對 超尷尬的一"一||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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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myself0209
2008-06-23 14:08 |
28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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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有遇過綠燈被當闖紅燈開勒
那警察死就是要開單 台灣的警察真是.... 有夠敬業的啦!! x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