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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萧
2007-02-09 12:41 |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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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初学者…因为,我是自修的,所以没有老师可以请教… 而,最近看书上写到二个指令,觉得有点小疑问呢? 所以,想请问一下各位高手 第一个 将a.txt附加到b.txt之后:是用指令cat a.txt >> b.txt 另外,书上说>>会将结果附加到档案中,原档案内容不会被清除。 所以,原先的a.txt仍会存在,而b.txt的内容就会多了a.txt的内容,这样对不对呢? 第二个 将a.txt和b.txt合并成c.txt:是用指令cat a.txt b.txt > c.txt 另外,书上说>可将结果输出到档案中,该档案原有内容会被删除。 所以,原先的a.txt和b.txt的内容就不见了,是不是啊? 第三个 承第二个问题,那是不是代表仍会有a和b二个档,只是无内容呢? 第四个 承第二个问题,那如果我要保存原有的a和b二个档,那我该如何做呢? 第五个 承第一个问题,那如果我要保存原有的b档内容,那我该如何做呢? x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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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萧
2007-02-13 11:05 |
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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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天有实际去操作一次啊…
但我发现原来的档案一样会存在啊… 并不会像书上所说的会将原档案的内容删去啊… 那么… 我再想想为何结果是如此…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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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linux
2007-02-15 14:52 |
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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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以自己实际操作结果为准,cat 如同 dos 下的 type 指令,
只是将内容显示出来而已,不会删除原始档案。 > & >> 是输出导向,前者是覆盖档案,后者是附加档案。 如要保留原始档案当然得先备份啰。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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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nbmnb5266
2010-08-21 00:02 |
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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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楼主可以查找一下一致的相关指令在注意翻译一下,这个网上已经出现了,看完之后心里就会清楚许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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