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50成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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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編輯 北北
2005-07-10 19:27
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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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 一 1216
台 塑 1301
南 亞 1303
台 化 1326
遠 紡 1402
中 鋼 2002
裕 隆 2201
光 寶 科 2301
聯 電 2303
台 達 電 2308
日 月 光 2311
鴻 海 2317
仁 寶 2324
矽 品 2325
台 積 電 2330
華 邦 2344
明 基 2352
宏 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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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編輯 jones339
2005-07-10 23:01
1樓
  
下面是引用北北於2005-07-10 19:27發表的 台灣50成分股:

統     一       1216
台     塑       1301
南     亞       1303
台     化       1326
.......
可以請樓主解釋一下,何謂"台灣50成分股"?這個小弟第一次聽到的名詞!敬請賜教!
麻煩你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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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編輯 北北
2005-07-11 14:28
3樓
  
台灣50指數簡介

臺灣證券交易所臺灣50指數(以下簡稱臺灣50指數,英文為TSEC Taiwan 50 index),在91年10月29日正式推出,係由臺灣證券交易所與英國富時指數有限公司(以下簡稱FTSE)共同合作,挑選我國集中交易市場中具有代表性之50支股票所編製而成,希望利用較少數股票價格的變動,即可表彰臺灣股票市場之整體績效,進而提供另一投資人參與臺灣市場整體表現之工具。

此外,因臺灣50指數為部分集合指數,其成分股之替換及權重之調整皆以穩定為原則,較適合機構法人進行投資組合之避險和套利操作,或作為基金投資績效之評量標準,不僅可供開發ETF、指數基金及各種店頭市場的指數連動金融商品,更可提供臺灣期貨交易所開發指數期貨、指數選擇權等相關商品。

台灣50指數編製規則

(一) 成份股

1. 台灣證券交易所上市股票
2. 規模大、依市值排序
3. 經FTSE公眾流通量(free float)調整
4. 流動性檢驗:十二個月中,至少有十個月其每個月週轉率(依據公眾流通量係數調整後之發行股數計算)在1%以上

(二) FTSE公眾流通量(free float)

 公眾流通量減項

1. 指數成份股公司由另一家成份股(交叉持股)或非成份股的公司或機構買賣投資
2. 由創始人、其家屬及/或董事明顯而直接的長期股權控制
3. 員工配股計劃
4. 政府持股
5. 外資持股限制
6. 訂有持股期間限制條款的投資組合

(三) 依據市值、公眾流通量、流動性等條件,選取最大市值50支上市股票,5支後補(專門從事控股及投資的公司不納入)

(四) 成份股刪除原則

1. 流動性不足:十二個月中有四個月週轉率小於1%
2. 市值排名下降至61名以外
3. 終止上市
4. 被收購
5. 停止買賣(因成份股自身嚴重問題)

(五) 成份股納入原則

1. 市值排名上升至40名以內
2. 新上市:總市值排名前20名,在正式交易五日結束後納入

(六) 成份股權重變更

1. 在成份股發行股權變動超過1%時才修正
2. 在公眾流通量高於或低於相鄰級距5%才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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