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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鸡腿 于 2012-03-11 18:10 发表的 行政法一题: 县自治规则与县自治条例有 无抵触发生疑义时,得向何者声请解释之司法院 行政院 内政部 县议会 答案是司法院司法院不是只解释宪法法律命令而已吗!?还有司法院可以解释行政处分有无抵触法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