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之柏
|
分享:
▲
▼
過失原因自由行為,是否代表一定是過失犯罪既遂,還是說兩者無涉? .................... 有(過失或故意)自陷(喪失或減少)(意識或控制能力)的主客觀行為+缺主觀要件的的犯罪客觀該當行為 .............. 過失犯=期待可能性卻未注意的主觀可責+即遂客觀結果出現 .............. 則通常在說過失犯指那個發生損害結果的行為時去判斷 而過失原因行為,則其過失指自陷時點去判斷,此有不同. ......................................................... 若採主客觀同時存在的例外,而將原因自由行為的主觀要素等同於前階的自陷之主觀要件,則說理上須有如此不可,才能例外如此認為,得出過失原因自由行為=過失犯. ....................... 結局是經19III的除外排除後,過失原因自由行為在法律上如何評價? 進入過失犯去評價,則有大鞋小腳之感受.但若不用過失犯去評價,則進入故意犯去評價,則又會輕重失衡. ....................... 結論可能是以罪責完全評價原則,得出過失原因自由行為以過失犯來評價其罪名與刑罰.
|
劉開 問說 君子之學必好問.好學而不勤問,非真能好學者也.交相問難,審問而明辨之.好問則裕.
|
x0
[3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1-01-18 20:02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