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1572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s6965695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1 鲜花 x5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3
[励志] 一封写给自己的信
亲爱的自己,从今天起为了自己骄傲的活着吧,好好爱自己,没有人会心疼你。

  亲爱的自己,不要太在意一些人太在乎一些事,顺其自然以最佳心态面对,
  因为这世界就是这么不公平往往在最在乎的事物面前我们最没有价值。

  亲爱的自己,永远不要为难自己,比如不吃饭、哭泣、自闭、抑郁,这些都是傻瓜才做的事。
  亲爱的自己,学会聪明一点,
  不要老是问周围的人一些很白痴的问题,那真的很无聊。

  亲爱的自己,如果不开心了就找个角落或者在被子里哭一下,
  你不需要别人同情可怜,哭过之后一样可以开心生活。

  亲爱的自己,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谁都不欠你,
  所以你没有道理跟别人随便发脾气,耍性子。

  亲爱的自己,你可以失望但不能绝望,
  你要始终相信,tomorrow is another day.

  亲爱的自己,你不要老是想依赖别人,
  更不能奢望别人在你需要的时候第一时间站出来,毕竟你们谁都不是谁的谁。

  亲爱的自己,永远不要轻易对别人许下承诺,许下的承诺就是欠下的债!
  亲爱的自己,这个世界只有回不去的而没有什么是过不去的。

  亲爱的自己,别人对你好,你要加倍对别人好,
  别人对你不好,你还是应该对别人好,因为那说明你还不够好。

  亲爱的自己,
  不管现实有多惨不忍睹你都要固执的相信这只是黎明前短暂的黑暗而已。

  亲爱的自己,不要抓住回忆不放,断了线的风筝,只能让它飞,
  放过它,更是放过自己。

  亲爱的自己,全世界只有一个你,就算没有人懂得欣赏,
  你也要好好爱自己,做最真实的自己。

  亲爱的自己,好好对待陪在你身边的那些人,因为爱情可能只是暂时的但友情是一辈子的。
  亲爱的自己,你必须找到除了爱情之外,能够使你用双脚坚强站在大地上的东西。

  亲爱的自己,记得要常常仰望天空,记住仰望天空的时候也要看看脚下。
  亲爱的自己,相信你的直觉,不要招惹别人,也不要让别人来招惹你。
  亲爱的自己,永远不要跟别人搞暧昧,你玩不起!

  亲爱的自己,不要太低调了,有时要强悍一点,被欺负的时候,一定要讨回来!
  但是一定不要记恨,小人之见随他们去好了,怜悯会使你高贵。

  亲爱的自己, 要快乐、要开朗、要坚韧、要温暖,这和性格无关。
  亲爱的自己,要自信甚至是自恋一点,时刻提醒自己我值得拥有最好的一切。

  亲爱的自己,永远都要有希望,永远都要向前,无论怎样,世界上总会有另一个自己在为你加油!

【心得感想】


真的要好好的认识自己,先把自己看清楚,才能够从别人的身上,看到不一样的特质。真的非常棒的一封信。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欧洲 | Posted:2010-11-30 19:24 |
hinet1010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9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写给我亲爱的疼痛,写给自己其实也是一种疼痛,要反省自己,
要提醒自己,要督促自己,原来自己还有那么多不成熟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1-02-01 00:25 |
ciaopei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这封信真的很实用,可以帮助自我人格心灵的成长!   感谢大大的分享唷!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1-02-04 23:22 |
sallydog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好棒的励志文...谢谢分享!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行政院研究发展考核委员会 | Posted:2011-12-05 08:56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5311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