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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q8791042 于 2010-06-22 23:36 发表的 : 再分系一点吧!1、请说明刑法上如何区分「构成要件错误」与「禁止错误」 ->构成要件错误系为事实上错误,乃对于犯罪构成要件之主观与 客观不一致时称之;至于禁止错误乃谓行为人对于法律上发生 错误,如不知法所禁止或误以为法所禁止之行为为容许之2、关于错误之分类,德国早期通说区分为「事实错误」与「法律错 误」,现行通说区分为「构成要件错误」与「禁止错误」,然而 近来德国学说有质疑上述德国通说的错误分类,而回头肯定「事 实错误」与「法律错误」之错误分类,请说明改采事实和法律的 错误分类之理由? ->所谓事实上错误除有构成要件错误的问题,还意外千扯到违法 性错误之层面(错误防卫) 所谓法律上错误,乃行为人对于法律上之不认知所生,也牵扯 到违法性错误上(错想防卫抑或容许错误) 分立理由:影响故意成立或减免故意刑责------------>真的有考出来 (说真的其实考出来我也不太会写)
下面是引用 sweetrocker 于 2010-06-22 23:21 发表的 : 对呀对呀~我正在写考古题看了都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