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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phne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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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意思表示
在下拟答如下,请帮忙确认,若有误或不适宜,也请告知
问号的部份,也请高手帮忙回答,谢谢!

一、甲、乙兄弟二人为分父之遗产而不和。其母见之甚悲,含泪劝告甲将其分得的名画赠与乙。
甲为安慰其母,当场对乙表示赠与该画,乙允受之,但明知其兄内心无赠画之意。
1.乙得否向甲请求交付其画。
ANS: 按民法第86条,因乙明知甲无赠画之意,所以甲的意思表示无效,乙不可以请求甲交付其画
2.设甲当场即交付其画时,乙是否取得所有权。
ANS: 依据民法第761条,若甲当场交付其画予乙,则生效力
3.设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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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1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凯擘 | Posted:2010-05-03 15:11 |
sikad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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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乙得否向甲请求交付其画。
Ans:§86但书,相对人乙明知者,甲之意思表示无效,
所以甲之赠与契约与物权行为均无效,乙不得对甲请
求交付其画。

2.设甲当场即交付其画时,乙是否取得所有权。
Ans:理由同上,物权行为(即交付)无效,甲仍为该画
所有人,乙当然不取得该画所有权。

3.设乙于受领甲交付之画后,即以每月租金二千,出租于经营画廊善意之丙,
甲得对丙主张何种权利。
Ans:类推适用民法第87条,不得以其无效对抗善意第三人,所以甲不可以向丙主张任何权利
(跟你见解相同) 不过甲得对乙主张不当得利

4.设乙于受领甲给付之画后,恐甲于母殁后索回该画,即以二十万元,让售于善意之丁,
并已交付时,甲得向乙主张何种权利。
Ans:乙系无权处分(甲仍为所有人,如前所述),惟丁系善意,受民法第801条及第948条
之保护,取得该画之所有权。甲不得对丁主张§767,仅得对乙主张不当得利,请求返还
乙所受利益二十万元。


1.甲得如何主张?(表示行为错误)
Ans:跟你所见相同,不过注意你回答的是乙之主张,甲主张为返还笔电之所有(§767 or 179)

2.若乙已将该笔电让售于丙时,又如何?
Ans:甲如果按§88撤销(共同瑕疵理论),甲乙二人买卖契约跟物权行为皆为无效,甲仍为该笔电
之所有人,乙让售将笔电移转交付给丙系无权处分。这时候就跟第一大题处理模式一样,端看
丙系善意或恶意。如系善意,受801,948保护,取得该笔电所有,甲不得对丙主张767,只能对
乙主张179。反之,如系恶意,甲直接对丙主张767


1.甲得如何主张
Ans:同你见解,按88撤销之,甲得主张返回女儿红之所有权(767),你回答损害赔偿部份
跟第二大题一样,是乙之主张,非甲之主张。

2.乙已将四十年女儿红让售丙时,又如何?
Ans: 跟第二大题一样,乙乃无权处分,视丙系恶意或善意而论。
(1)丙善意,§801,948取得女儿红所有权,甲不得对丙主张767,仅对乙主张179
(2)丙恶意,甲直接对丙主张767即可

以上有错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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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2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5-05 23: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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