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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台湾] 邮局儿童保单 死亡给付无效
【经济日报╱记者邱金兰/台北报导】
金管会4日表示,为避免儿童保单「一国两制」,已协调中华邮政公司,邮局销售的简易寿险儿童保单将透过自律方式,比照一般保险公司销售的儿童保单,3日起未成年人的死亡给付无效,只能退还保费并加计利息。

保险法第107条有关儿童保单的修正案3日生效,金管会也配合研订相关规则,包括「保险法第107条利息计算规范」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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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欧洲 | Posted:2010-02-07 1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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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记者孙中英/台北报导】
保险法第107条修正案生效,未满15岁孩童投保将依循新法规范。

父母亲为小孩投保的「不保证续保」保单,如伤害险主约附加意外医疗给付,在农历年后,约2月底到3月初,会收到「不续保通知」。

寿险业解释,就算父母亲提前为小孩购买100万元到200万元意外险保障,因为1年合约期满的时间点落在昨天开始的新法生效日后,过去购买的保单因为不保证续保,等同失效;爸妈须重新帮小孩依新制投保意外险。

2月3日起,针对15岁以下孩童投保全面实施新法,新法「不溯及既往」,但还是有「旧款儿童保单」被影响到,首当其冲的是「不保证续保」的保单,如意外险。

寿险业者解释,意外险(或称伤害险)多是一年一保,因为保费便宜,加上小孩可能发生较多意外状况,不少父母亲会为小孩投保意外险并附加意外医疗给付,但这种保单因为「不保证续保」,要让保障持续,必须每年重新投保。

如父母去年2月5日为小孩购买一张意外险,由于当时儿童投保是依照「旧法」,因此爸妈最多能为未满15岁小孩买到200万元意外险保障;但今年2月5日保险合约满期时,已适用「新法」,这类型保单因为不能自动续约,寿险公司须寄发「不续保通知」给保户。

寿险业者表示,意外险是爸妈最爱帮小朋友买的险种,约占儿童新契约保费收入的两成,寿险业者在过年前已全力加班,尤其是儿童保单规模较大的公司,准备过完年后便向客户寄出「不续保通知」。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10-02-07 1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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