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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刑訴簡易處刑1
1,甲經檢察官告知可以聲請協商程序,所以認罪,並願受量刑6個月,唯檢察官並未聲請法院認罪協商程序,起訴後法院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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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開 問說
  君子之學必好問.好學而不勤問,非真能好學者也.交相問難,審問而明辨之.好問則裕.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1-15 22: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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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學理上,只要除去認罪不利部分即可,如455-7的認罪沒有證據能力.即可瑕疵治癒.因為檢察官沒有受一定聲請協商的拘束.故法院依原程序審理,並無違法,不可上訴.
2,因為已經辭去議員,無法回復,所以僅能依協商程序進行,始符合誠信原則.起訴後,法院審理時,必須依協商程序進行,判決後,依違反法令,得上訴.(學理)(辭議員,雖不在法定協商內容,但不限,同意或協意不同,..)(故檢察官一定須聲請協商程序),法院應有促其注意義務,否則判決違反程序明顯重大,上訴發回.
另說,通常程序較保障被告,故按通常程序不見的不利.
管見,若判得較願受6個月為重,則得上訴廢棄.若較輕,則無上訴必要.(以通常程序較保障的理由亦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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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開 問說
  君子之學必好問.好學而不勤問,非真能好學者也.交相問難,審問而明辨之.好問則裕.

獻花 x1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1-16 23: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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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都可上訴第2審.(因為不必有違法必要,僅須具名上訴理由即可)


劉開 問說
  君子之學必好問.好學而不勤問,非真能好學者也.交相問難,審問而明辨之.好問則裕.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1-17 08: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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