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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民法讨债
丙建设公司欠甲银行,乙开发商各100万元,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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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开 问说
  君子之学必好问.好学而不勤问,非真能好学者也.交相问难,审问而明辨之.好问则裕.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9-11-24 22:07 |
sirius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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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有效还是无效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嘉宽频 | Posted:2009-11-25 09: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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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丁给付,为利害第三人给付,生清偿效力.
2唯甲银行是行使民法242代位权(题意未明,唯只有如此才合法)(设符合242要件)
3但丙之责任财产,为全体债权人担保,则甲代位后,代领,亦需经由一定分配(或强执分配)才合法.
4故若无其他债权人之下,则乙对甲基于172,不当得利(非给付型),要求返还50万元.
5但若丙亦已默视或同意甲之向丁取偿行为,则生任意清偿,乙不得对甲主张.只能对丙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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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开 问说
  君子之学必好问.好学而不勤问,非真能好学者也.交相问难,审问而明辨之.好问则裕.

献花 x1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9-11-26 1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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