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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要废除死刑,被害人及被害人的家属而言,如果非法正义可行,一定K死他
对加害人及加害人的家属而言,希望大家给他一个机会
大家是谁,就是当下不关他事的社会大众的剩闲人士 表情
人都是自私的,都想趋利避凶
不管啥事最少都有正反两面加上看戏
我现乃属剩闲人士
但如果有人上我家偷东西,我希望法官判他死刑,最好凌迟(人之初,性本利...) 表情
管啥人权.
我想如果被害人及被害人的家属能站在维护人权一方,我就投一票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0 楼] From:台湾台湾固网 | Posted:2009-12-15 13:36 |
pon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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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觉得.杀人偿命 表情 .必要死刑.连续惯犯 表情 .必要鞭刑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9-12-15 1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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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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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见
一点都不管见
先不论「管见」一词有无误用,(有学者以为「管见」乃学术渊博之人自谦之词。)管见总是自谦之词。然,在诸多爱用管见的法律人中,小弟完全看不到该有谦虚,映入眼帘的是骄傲、自大、自以为是以及得理不饶人。

法律来自民俗、民德,是社会生成而非自然生成。
所谓法律人,也只是一般人+ 法律知识 而已。
切莫自视法律人,即抹灭其他非法律人之想法......


以上,爱听就听,不听拉倒表情


在人生的开端与结束,我们全然依赖他人的照顾,
为何在人生的中途我们却疏忽了对他人的关怀--达赖喇嘛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9-12-15 16:57 |
lai0913 会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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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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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辈和LUC大私下讨论过
虽经过几番激战后
晚辈可以赞同LUC大的想法
其实只是看事件的角度不同
而且LUC大所考量的事,是晚辈未想到的部份
所以晚辈可以了解其苦心
其实晚辈比较在意的并非是死刑的存癈问题
而是执行层面上的措施
不论是死刑犯,重刑犯,或轻刑犯的矫正措施
于1970年马丁森所提出的矫正无效论,
现在已经快2010年了,
近40年了,尚未有良好的措施
这些才是造成犯罪率上升的主要原因

以上仅是晚辈的看法表情


清如水 廉如镜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3 楼] From:台湾凯擘 | Posted:2009-12-15 17:44 |
春之柏 会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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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否以摘要方式,列出死刑存废的正反意见吗?


刘开 问说
  君子之学必好问.好学而不勤问,非真能好学者也.交相问难,审问而明辨之.好问则裕.

献花 x1 回到顶端 [34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9-12-15 1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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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年的国考题考人性尊严,还问我国的困境.
其中之一是唯一死刑的废止,算是进步.
但被嘘,唯一死刑改为相对死刑(即法律效果不会只有一个死,而是无期或有期,让法官可以裁量),还是有死刑.
当然现在分工方式,要判死刑不容易:
1被害人要求
2检察官上诉要求
3律师要求
4法官为难了,但还好,判了死期,由检察官执行.
5检察官执行,还可以再阅卷拖一拖.
那么,一条人命,分工下,算谁的帐?
6如果要推,再推给立法者(实质的立法者是法务部或司法院),不能怪那个图章立委.
7司法机关苦水满天,推给学者,学者再推给外国法制....
这些年,大家就都过了.争论还在.
8一些检察官或法官,信了宗教,办公室挂神像.因惑.宪法23条只能限制权利,15条有生存权,但刑法有死刑!却是剥夺人性尊严最核心的人命,而法官违宪杀人!或依法杀人?误判小事,心不安,判正确,也不安,没有办法说服不理会宪法的戒命.
.......
以上是未经整理的说,还是请大大们整理,正反意见!实证派的也好,规范派的不错!


刘开 问说
  君子之学必好问.好学而不勤问,非真能好学者也.交相问难,审问而明辨之.好问则裕.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5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9-12-16 13:10 |
瓶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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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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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赞成死刑,至少有死刑,在作为和不作为上,会三思而后行
而不是想着,关个几年,出来还是好汉一条,况且有特赦,大赦什么的,或许可以更快出来当好汉

如果被判死刑的是我亲人或好友,我也会伤心,但是这是无法悔不当初的,谁叫他不三思而后行,明知不可杀人还杀人
数数看,有多少人犯的案越来越大,多少人跟进犯案,有多少人一直改不了作恶,只因为刑法不够重
所以我赞成死刑,真有人道,在犯小错或未犯错前,就该防范未然,不是等犯了大错,再来什么人道主义

唯一死刑的废止,算是进步,但是人心或人民进步了吗?唯一死刑的癈止是有条件的才对,只是单独刑罚的废止,是不算进步的 


献花 x1 回到顶端 [36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9-12-17 16:03 |
luciferydog 会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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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新社北京29日电) 人权团体指出,中国处以死刑的囚犯,比世界各国的数字加起来还多。中国今天处决一名因贩毒定罪的英国公民。
中国最高法院判处英籍毒贩夏克(Akmal Shaikh)死刑。法院重申中国政府立场,表示死刑有其必要性,可收杀鸡儆猴、吓阻犯罪之功效。

伦敦的国际特赦组织(Amnesty International )表示,根据公开的新闻报导,去年全球有纪录的遭处决人数为2400人,其中逾1700人是在中国被处死。

但是维权人士指出,这个数字不过是冰山一角;由于中国处以死刑的人数一向都是国家机密,因此实际处决人数可能远高出1700人。

10年前中国每年处决1万多人,如今死刑人数大幅下降。中国官方试图减少死刑人数,最终目标要全面废除死刑。

国际特赦组织指出,中国有68种罪行可判处死刑,包括诈欺、行贿、贩毒等非暴力罪行。

近年来,中国有些人因逃漏税、窃取增值税发票、破坏电力设施、贩卖假药、盗用公款、收受贿赂、毒品犯罪等罪行遭处死刑。(译者:中央社蔡函岑)

这则新闻虽然不足以证明废除死刑的必要,但是也同样对死刑有效赫阻犯罪打上个问号....
我先说说刑事政策跟犯罪学的见解
1.刑罚的功能传统认为有预放犯罪的功能,而预防又分为一般预防跟特别预防,所谓一般预防系指对一般人的预防,而特别预防系指对已经犯罪的那些犯罪者预防再犯罪的功能
2.针对死刑而言,在一般预防的功能可能的确能收赫阻的功能,但是根据数百年来犯罪学家对犯罪人实际的调查发现,再特别预防这方面的功能非常低,特别是对已经犯下可能被处死刑的犯罪者,不但丧失了预防的功能,反而会刺激跟鼓励这些犯罪者继续犯罪!因为就经济法则而言,此时该类犯罪者只有继续犯罪掩盖他的罪行对他才是相对有利的。
3.针对这种犯罪行为人大概有下列2类的心态值得注意
a.有能力的犯罪者
  例如国家掌权者、社会上有极大财权者、犯罪能力特别发达者,由于他们具有特别的能力可以操纵或避免掉被抓捕的可能,于是他们会利用各种合法或不合法的方式来掩盖掉他们已经犯下的罪行,因为他们犯下的是已经可能被判死刑的犯罪,他们更会在所不惜的继续犯罪,以避免被发现罪行,例如很多政治丑案常常以自杀告终(真的是自杀吗??)而不会想要自首悔悟并认罪!
b.没能力的犯罪者
  由于可能面对的是死刑,这类人往往在走投无路时,会产生多杀1个赚1个的心理,于是抢盗奸杀对他而言都是额外多赚的,反正他没能力降低被逮捕的机率,他便会利用该期间尽量犯案!而不会想要自首悔悟并认罪!

4.另外无论科技再发达,刑事审判都有误判的可能,再加上3.a者的故意干预或其他共犯结构的有意放纵,更加刺激此类犯罪者对司法的控制干预手段激烈化,在这样的循环下,利用(陷害)代罪羔羊、名目自杀(实际他杀)来终结某个犯罪审查程序,是固定的公式,因为他已经没有回头的效益!历史的案例多到无法数清这样的冤案!加上被害者跟舆论的压力,使得司法更容易速审速结,于是代罪羔羊(被陷害者)只能自叹倒楣!

以上是法学界利用实际的访查,科学的分析在犯罪学跟刑事政策这数百年来的成就,当然这并不意味,为了避免特别预防功能的丧失,而一定忽视死刑一般预防功能的效益!也就是说废除死刑的确还需要其他相关的配套措施,而且要在适当的时机并有充分的共识下来实行这个政策(甚至不实行),但是无论如何,处理这个问题不应该只从被害者的心情来思考问题,否则往往会被犯罪者利用,一方面真凶继续犯罪逍遥法外,一方面造成更多的不幸,从而丧失法律是聪明解决问题的工具意义,既然学习法律,就要让自己进入一个为了帮大家处理好问题的状态,而不是像一般被害人的心态一样,那种难过的状态是不需要学习法律也应该要能设身处地想像到的阿!


[ 此文章被luciferydog在2009-12-30 14:40重新编辑 ]


这个世界有音乐真是美妙

美妙极了~~~~~~~~~~~~~~~"
献花 x2 回到顶端 [37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9-12-30 14:32 |
sa098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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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也来发表一下意见吧!
二、个人认为,开放死刑!
三、原因如下:
1一个人要不要犯罪,以及如何犯罪,跟「先天」及「后天」有很大的关系!
2「家庭」的教育不良,导致深根的犯罪性特质,是很难改的!
3「后天环境」对成年人的犯罪很有帮助。当「理性」的选择要不要犯罪时,「环境」会加速或反抗犯罪,就看你的朋友、社交区是如何了。

四、结论:
1「犯罪性」是天生的很难改变。
2死刑犯,一定是「慢性犯罪人」是很难改变的!放出来只是迟早会不会犯罪的问题。(重点是,社会上不会接受他们了!一定会犯罪)
3而且真正了解犯罪人的话,一定会发现一件事…就是「他们真的很坏」一定要有死刑,才能保持社会秩序的安全,这才是最后的重点。
4谈一下如果是误判,就只好给补偿金了啊!国赔了!反正…比例不高…不可错放一人…哈

5补充一下:有想过国家为什么要废除死刑?我想是国际人权组织要求的…我国要让国际上知道我们是个很有…「人权的国家」,生命权不是可以剥夺的,提升国家形象有很大的帮助!哦!但…人民有想过吗?钱…钱…钱…哪来?是我们的纳税钱哦!监狱人满唯患了,很恐布的…要盖监狱吗?废死刑那些人要关到老?老人花更多钱?…总之问题是很多的…

6最后,还是投一票赞成票!

(附着:我国虽非废除死刑,但也没执行!因为法务部长、马英九都是不赞成的,所以一直到现再有1几二十年没有执行了,那些被判的人,只是每天一直等着…看执政者最后的决定…这就是我们的政府!)


[ 此文章被sa098505在2010-02-21 20:28重新编辑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8 楼] From:台湾凯擘 | Posted:2010-02-21 20:18 |
hanc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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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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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各位大大对死刑的讨论,以及伟大的政府对犯罪加害人如同保护稀有动物般的将他们"保护"的如此周到,小弟有以下的想法:
1.希特勒,希姆来,艾克曼,海德里希,松井石根,谷寿夫----等杀人魔王如果现在还活者,ㄧ定会迫不及待的想归化我国国籍.
2.看到我国目前的司法现况,我常常想起300多年前黄宗羲的所作所为---(以下摘自"当年明月-明朝的那些事儿)
"黄宗羲就是某些人中的优秀代表。
  作为“七君子”中黄遵素的长子,黄宗羲可谓天赋异禀,不但精通儒学,还懂得算术、天文。据说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没有他不知   道的,被称为三百年来学术之集大成者,与顾炎武、王夫之并称。
更让人无语的是,黄宗羲还懂得经济学,他经过研究发现,每次农业税法调整,无论是两税法还是一条鞭法,无论动机如何善良,最终都导致税收增加,农民负担加重,换句话说,不管怎么变,最终都是加。
这一原理后被社科院教授秦晖总结,命名为“黄宗羲定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经过调研,采纳这一定律,于2006年彻底废除了农业税,打破了这个怪圈。
善莫大焉。
但这四个字放在当时的黄宗羲身上,是不大恰当的,因为他既不善良,也不大度。当时恰好朝廷审讯许显纯,要找人作证,就找来了黄宗羲。
事情就是这么闹起来的。许显纯此人,说是死有余辜,还真是有余辜,拿锤子砸人的肋骨,用钉子钉人耳朵,钉人的脑袋,六君子、七君子,大都死在他的手中,为人恶毒,且有心理变态的倾向。
此人向来冷酷无情,没人敢惹,杨涟如此强硬,许先生毫不怯场,敢啃硬骨头,亲自上阵,很有几分硬汉色彩。
但让人失望的是,轮到这位变态硬汉入狱,当场就怂了,立即展现出了只会打人,不会被人打的特长。
他全然没有之前杨涟的骨气,别说拿钉子顶脑门,给他几巴掌,立马就晕,真是窝囊死了。
值得庆幸的是,崇祯的监狱还比较文明,至少比许显纯在的时候文明,打是打,但锤子、钉子之类的东西是不用的,照此情形,审完后一刀了事,算是便宜了他。
但便宜不是那么容易找到的。
审讯开始,先传许显纯,以及同案犯“五彪”之一的崔应元,然后传黄宗羲。黄宗羲上堂,看见仇人倒不生气,表现得相当平静,回话,作证,整套程式走完,人不走。
大家很奇怪,都看着他。
别急,先不走,好戏刚刚开场。
黄宗羲来的时候,除了他那张作证的嘴外,还带了一件东西——锥子。
审讯完毕,他二话不说,操起锥子,就奔许显纯来了。
  这一刻,许显纯表现出了难得的单纯,他不知道审案期间拿锥子能有啥用,只是呆呆地看着急奔过来的黄宗羲,等待着他的答案。
答案是一声惨叫。
  黄宗羲终于露出了狰狞面目,手持锥子,疯狂地朝许显纯身上戳,而许显纯也不愧孬种本色,当场求饶,并满地打滚,开始放声惨叫。
  许先生之所以大叫,是有如意算盘的:这里毕竟是刑部大堂,众目睽睽之下,难道你们都能看着他殴打犯人吗?
答案是能。
  无论是主审官还是陪审人员,没有一个人动手,也没有人上前阻拦,大家都饶有兴致的看着眼前的这一幕,黄宗羲不停地扎,许显纯不停地喊,就如同电视剧里最老套的台词:你喊吧,就是喊破喉咙也不会有人来救你!
  因为所有人都记得,这个人曾经把钢钉扎进杨涟的耳朵和脑门,那时,没有人阻止他。
  但形势开始变化了,许显纯的声音越来越小,鲜血横流,黄宗羲却越扎越起劲,如此下去,许先生被扎死,黄宗羲是过瘾了,黑锅得大家背。
  于是许显纯被拉走,黄宗羲被拉开,他的锥子也被没收。
  审完了,仇报了,气出了,该消停了。
  黄宗羲却不这么认为,他转头,又奔着崔应元去了。
  其实这次审讯,崔应元是陪审,无奈碰上了黄恶棍,虽然没挨锥子,却被一顿拳打脚踢,鼻青脸肿。
  到此境地,主审官终于认定,应该把黄宗羲赶走了,就派人上前把他拉开,但黄宗羲打上了瘾,被人拉走之前,竟然抓住了崔应元的胡子,活生生地拔了下来!
  当年在狱中狂施暴行的许显纯,终于尝到了暴行的滋味,等待着他的,是最后的一刀。
  什么样的屠夫,最终也只是懦夫。"
  行文至此,我想问各位大大,假如你是犯罪被害人的家属,你会做出如黄宗羲的行为?还是那些人权团体所希望的当你们对着犯罪加害人时能做出"我原谅你的错误,宽恕你们"等等"高尚行为"吗?(请注意,那些犯下令人发指罪行的罪犯心中还有多少人性存在?)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9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3-03 16: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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