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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情资讯] 地制法修正 新县市长将延任一年
行政院院会今日通过「地方制度法」修正草案,未来各直辖市议员席次都将因应改制而增加,同时相关配套包括公职人员选举期程也将一并规范,年底新选出的县市长将延长一年任期,未来四年只有一次地方公职人员选举,节省资源及社会成本。
未来新改制的直辖市,因应人口及行政区增加,修订后的市议员席次也将增加,但如与目前两县市议员席次相加后比较,席次减少,只有台北市议员席次,从目前的52席增加为63席,台北县改制后的新北市也将增加为66席。
其他新的直辖市议员席次,台中市63席、台南市57席、高雄市66席。
改制后直辖市,原县辖的乡镇市将改制为区,修正草案中规定得由新任直辖市长进用原乡镇市长为区长,并增订应聘任原乡镇市代表为区政谘询委员。
至于地方公职的选举及任期也一并调整,以下届直辖市长及市议员的任期届满日,也就是民国103年的12月25日为基准。今年底选出的县市长任期将延长1年又5天,县市议员及乡镇长延长9个月又24天,明年选出的下届乡镇市民代表及村里长,将延长4个月又24天,但台北市里长反而因上届延选将缩短22天任期。
~资料来源:台湾醒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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