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6001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drwuhc 手机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7 鲜花 x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大前研一:台湾要打造生活者大国
【来源出处】 天下杂志 第416期 2009-02-24 狄英、庄素玉

大前研一:台湾要打造生活者大国
天下杂志 第416期 2009-02-24  文/狄英、庄素玉

 

二月的日本东京,摄氏七度左右,冷又不会太冷。但对于经济已经长期低迷十八年的日本,去年发生的金融海啸,好似雪上加霜。
原本去年四月说不要再写书的大前研一,眼见全球金融海啸冲击而来,去年年底,应出版社之请,又一口气出版了四本新书。
虽然说话直接、特立独行,大前其实是一个热心肠而又有纪律的人。每日早上五点起,就在住家楼下的办公室,认真研究分析日本及世界的政治、经济、社会变化,苦口婆心地发表意见,希望日本改善。
长年来往日台,他对台湾也十分有感情,提出台湾应开始规划成为一个适于人居的「生活者大国」,不要像日本一样,只有「产业」思维,而不为最终的对象──人民的生活着想。他认为许多已发生在日本的问题与解决之道,也很值得台湾参考。
他指出,许多亚洲人对领导人的期望与要求都太高,才选上来,就扯后腿,并没有给他们充分机会好好表现。他认为马英九是不错的领导人,他玩笑地说,不然他随时都愿交换:「我给你麻生,你给我马英九。」
以下为大前研一采访纪实:
问:应该如何投资或是建设,让国家成为「生活者大国」,更适合居住呢?
答:日本政府有一个心理障碍,就是认为政府应该发展产业。他们做得过度了。
从公民角度重新建构政府
政府的角色,是提供国民优质的生活,安全、舒适的生活,这是政府的第一要务。
日本的政府,思考仍是「产业、产业、产业」,我们有厚生省(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但是这个部会是为医生、医院设立的,不是为了病人。我们有农业部,却不是为了服务我们的胃,而是为了渔夫、农夫服务的。教育部是服务老师的,不是为学生、家长而设。
这是日本政府的产业思维。日本政府的架构组织,是为了提供公共服务的人所设立,而不是为了服务的对象。
现在,是该转换政府思维的时机。政府应该想着二十一世纪,如何鼓励学生学习,如果有不适任的老师,就应该开除。我认为日本人民应该要求,要过好的生活。我们值得过上好的生活,政府也应该提供好生活的服务,不再从教师、医生、农夫、渔夫的角度建构政府,而是以公民、消费者的角度思考政府架构。
过去二十年,日本政府并没有改变。我们有一批教育菁英,却没有人说政治家应该将日本政府转变为服务日本人生活,所以选举是没有用的。我们有民主党、自民党,但是他们的基本想法是一致的。
改变一切以「产业」为依归的思考模式
问:你对日本的建议,台湾也适用吗?
答:是的,台湾的发展比日本晚几年,所以台湾也将面临日本的问题。
我对日本人做了很多分析,我希望读者会享受理解日本国民心理的过程。这不代表日本是个愚蠢的国家,但读者将会理解,为什么日本成为如此封闭内视(inward-looking)的国家,在这世上没有担当更积极主动的角色。
在某个程度而言,这将会帮助台湾想清楚未来。
台湾政府也是以产业思维主导政策,一向也是「产业、产业、产业」。然后企业西移中国了,那台湾还剩下什么呢?
台湾必须改变,将自己变为梦想中的生活之地,开放自己,譬如让日本年长者也乐于长居,这样一来,资金会流入。
台湾也有很好的科技基础,要让科学家、工程师也能从全世界飞来台湾工作。台湾可以将自己发展为适于生活的国家。要吸引杰出的工程师来台湾研发、科学家来做研究,我认为台湾必须聚焦于舒适的生活环境,因为这是中国大陆要花上很久时间才能赶上台湾的。
所以台湾的未来,如果现在就计划,可以朝生活大国方向迈进,而不是从中国吸引制造产业回流。
下一个五年、十年,台湾应该专注于提供舒适、安全、吸引人的生活环境,打开大门,欢迎外国人来定居,钱也会进来。
台湾需要更多基础建设
问:你认为什么构成舒适生活的要件?
答:以政府而言,政府至少必须担保你衣食无缺。国民自然而然就会花钱消费。
问:台湾政府正在学习日本政府二十年前做的事:零利率、投资公共建设、鼓励人民消费……。
答:我认为,台湾的确需要更多基础建设。台湾基础建设的脚步是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 | Posted:2009-09-03 21:53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99557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