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3510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geo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1 鮮花 x3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版主評分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3
[發表] 證件被冒用的自保方法
演藝人員 趙詠華其夫婿 (醫生 ) 被人冒用身分證申請大哥大及信用卡, 然後大量使用,
以致信用破產 , 無法向銀行借貸 ,
所以召開記者會 。 剛巧昨晚友人寄來下列 資 訊 , 特此轉寄各親朋好友共享之 !
>> 超級重要.--- 被冒用了不要笨笨的跑去找警察伯伯報警 !!
請耐心看完以下
>> 【身份証遺失的自保方法】、
>> 【被冒名申請大哥大門號的自保方法】、
>> 【信用卡被盜刷、或被冒名申辦信用卡的自保方法】
>> ---------------------------------------------------------------------
>>【身份証遺失的自保方法】
>> 錯誤示範:
>> 因為事關許多人的權益,也是為不讓不法之徒有機可趁,身份証遺失時,請千萬記得 :
>> (1)向警察局備案遺失→ 錯誤示範 → 因為於法無據,我翻遍六法全書,也找不到「備案」二字。
(2) 開立遺失三聯單 → 錯誤示範- 只有刑案才開立報案三連單,沒有遺失三連單這種東西。
(3) 向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登錄遺失記錄→ 錯誤示範,沒必要。
>>
>> 一般民眾身份證遺失或被竊或被搶直覺上會向警察單位報失,因為那是電視上說的,根本於法無據,難道你先向銀行借錢,再去報案遺失身分証就不用還錢ㄚ ?
萬一被冒用,還是得上法院,現在的警察單位不會理你啦!
>>
>> *正確做法 :
>> 請馬上準備:
>> 1、二月內大頭照黑白彩色均可, 要二吋的。
>> 2、規費 200元。
>> 3、帶印章及戶口名簿正本或駕照正本(最後領到的畢業證書正本或役男可帶
退伍令正本也可以)。
>> 4、親自前往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辦理身份證領 /補 /換發手續,約5-10分鐘即可。
*金資中心也馬上與戶政機關電腦記錄取得連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100 (by 12191219) | 理由: 謝謝分享



獻花 x4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新世紀資通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09-08-13 13:59 |
博文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6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謝謝板大,我之前真的有很多錯誤要改>"<

不過身份證遺失不是還要登報作廢舊的嗎??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50 (by 12191219) | 理由: 謝謝回覆


獻花 x1 回到頂端 [1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9-08-13 14:31 |
geo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1 鮮花 x3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上面有說道 ,其實, 就只需要到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辦理身份證領 /補 /換發手續 就可以了
而所有使用到身份證的單位自會與地戶政事務來聯繫比對.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50 (by 12191219) | 理由: 謝謝回覆


獻花 x1 回到頂端 [2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9-08-13 16:26 |
vinceming 手機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10 鮮花 x21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感謝大大分享
確實省下許多時間
        表情
原來業者只想轉價損失給小市民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50 (by 12191219) | 理由: 謝謝回覆


獻花 x1 回到頂端 [3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9-08-13 17:03 |
vito1234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7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身分證遺失最好的方法是,登報作廢
信用卡被盜刷,或冒名申辦,有證明已經登報作廢,有機會說不是本人的簽名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50 (by 12191219) | 理由: 謝謝回覆


獻花 x1 回到頂端 [4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9-08-13 22:26 |
rob99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0 鮮花 x2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太感動了
很實用的資訊
讓大家長智慧
也希望大家不要有用到的一天 表情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50 (by 12191219) | 理由: 謝謝回覆


獻花 x1 回到頂端 [5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9-08-17 16:30 |
芸淡風清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2 鮮花 x14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之前我的證件也不見了就去補辦
我爸就說只要去補辦,就不用登報(登報只是心安用的~)
戶政機關也說他們跟金融系統有連線
所以我去補辦證件金融系統也會有新的資訊,不用擔心
確實是方便多了~


世界的原理是缺陷,不是永恆的完美
獻花 x0 回到頂端 [6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10-28 10:52 |
春之柏 會員卡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 鮮花 x57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那麼錯誤示範是由誰傳出來的?(散播源)


劉開 問說
  君子之學必好問.好學而不勤問,非真能好學者也.交相問難,審問而明辨之.好問則裕.

獻花 x0 回到頂端 [7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10-28 18:12 |
angushuang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4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錯誤示範應該是一開始遇到不懂的問題
就病急亂投醫吧
當然跟教育程度有一定影響
可是說實在的
很多的社會問題
都是與日遽增
沒有遇過的市井小民如同我們一般
壓根沒想過這樣的問題
畢竟很多公家單位
不會主動昭告大眾說
他們的工作內容是什麼
都是被動的處理民眾事件的
像我本身就遇過健保的問題
說來見笑了
但是大家可以參考一下
小弟於大學畢業馬上當兵
退伍後一年內並未馬上工作
結果一年後的某天收到健保的催繳與罰單
一次要繳一萬多
害我被家人罵的要死
事後瞭解才發現
因為當兵時軍中會自動幫你吸收健保費用
但是退伍後軍中會自動幫你退保
但是......
這東西...誰知道阿
如果沒有這種被罰錢的經驗

表情
後來有一次遇到一個朋友
他竟然跟我也有一模一樣的經驗
也是一次繳好多錢
所以這是人的問題
還是單位的問題
可想而知了
至少最低的底線要宣導一下吧!
可憐的還是小老百姓
表情 表情
忘了說
這篇資訊還真是有用
又多懂一些東西了
謝謝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100 (by 12191219) | 理由: 謝謝回覆


相信自己
無限可能
獻花 x1 回到頂端 [8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10-29 00:54 |
ibigfat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 鮮花 x12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感謝 表情 分享
實用資訊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9 樓] From:台灣凱擘 | Posted:2009-10-29 01:58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87286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