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3738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wchpei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4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轉貼資訊] 換購新輪胎應該注意哪些事項
第一個要注意的,當然是規格的正確與否,胎面的寬度、扁平比、安全速限、以及輪胎的內徑。如果您原先使用的輪胎是205/55 HR 16,那就表示胎面的寬度是205mm,扁平比、也就是胎壁的高度,是胎面寬度的55%,HR的安全速限是190km/h,而輪胎內徑是16英吋。
規格不正確的話,譬如說如果內徑不對,那會連原本的輪圈都裝不上去。如果是胎寬不符,那除了會影響抓地力(加寬會變強、變窄會減弱)之外,也會影響轉向,更會影響車速表、里程表的準確性,為什麼呢?因為輪胎的扁平比是根據胎面寬度的比例計算的,因此,當扁平比依然維持原規格的55%時,胎面如果加寬,那胎壁也就會隨比例增高,即使內徑維持16英吋不變,整個輪胎加上輪圈之後,外徑也會增大、圓周也變大,當然影響轉向、影響車速表、也影響里程表,因為整個計算基礎都走樣了!所以,想換寬胎的話,一定要先翻閱車主手冊,看看原廠同意更換的規格是如何的?在超過一定寬度的時候,輪圈也要跟著一起換,如果還要換更誇張的尺碼,那可得連懸吊系統都一併跟著改裝了,否則輪胎可能一天到晚和輪拱打Kiss!

除了規格的正確之外,輪胎的等級也需要考慮,相同規格的輪胎,在尺碼不變的情況下,也有性能升級的空間,像是把安全速限提高,從HR提升為ZR、甚至是WR,這樣車子可以跑得更快而安全無虞。還有,一般人很少注意到輪胎還有溫度、荷重、以及抓地力的規格等級,A級的輪胎就比B級的輪胎更耐高溫、荷重能力更強、抓地力也更好,所以要注意看胎壁上的規格,最好是Temperature A、Traction A、Maxi Load(最大荷重)最好是500公斤以上;這些規格等級的不同,會影響輪胎的價格,可別以為尺碼規格相同的輪胎價格都差不多,不是的,光是安全速限、抓地力、耐溫、荷重等級就會讓它們價格差很多!

  最後,要注意出廠日期,最好不要買出廠超過6個月的輪胎,因為橡膠容易受到紫外線和臭氧(Ozone)的侵襲而老化、硬化。因此,要注意看輪胎的出廠標示,在胎壁上,您仔細看的話,會找到一個有如膠囊狀的標示,其上印有DOT三個英文字母,在其後方,會有三個阿拉伯數字,好比說403,最後一個3字表示這是2003年、前二個數字40表示這條輪胎是第四十個星期出廠的,這樣您就可以判斷這條輪胎夠不夠〝新鮮〞,價格一樣的話,當然要挑愈新的胎愈好。在講究汽車品質的德國,據說法令規定不得販售超過出場六個月以上的輪胎,這個厲害吧!

最後,如果尺碼相符的話,有時輪胎行可能會像您推薦價格十分迷人的〝落地胎〞。什麼叫做〝落地胎〞呢?〝落地〞的意思就是表示這條輪胎已經碰過地面、不是全新的輪胎,可是它確實還很新,因為是有人買新車立刻換更寬、更拉風的跑胎而更換下來的原廠胎!這是汽車業務員推銷車子的招數,為了要把車子賣出去,業務員通常會答應準買家提供很多不在原廠清單上的配備,像是貼隔熱紙啦、送防盜鎖啦、加贈椅套啦、多送一套腳踏墊啦,當然,換鋁合金輪圈、換跑胎也在其中,輪圈/寬胎一換,就多出四條新胎和四只輪圈(通常是鐵圈)囉!這四條其實只跑了幾公里的新胎,就是所謂的〝落地胎〞,它因為不是全新的,因此賣不到新胎的價格,但品質卻和新胎相差無幾,如果這家輪胎行事您信得過的商家,那換〝落地胎〞也無妨。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數位聯合 | Posted:2005-01-10 22:07 |
lidon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對阿換中古胎是不錯的選折ㄝ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教育部 | Posted:2005-01-10 22:22 |
davidhit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嗯嗯!~~ 不過別讓車行騙了噜
有些黑新車行長片一些不懂車的人
謀取暴利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1-11 23:43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7129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