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2342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sunsun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5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考情資訊] 舉行98年身障特考放榜典禮,計錄取290人
舉行98年身障特考放榜典禮,計錄取290人
【2009/7/7更新】
98年5月2日至4日舉行的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於本(7)日上午10時30分在考試院傳賢樓舉行放榜典禮,由高典試委員長明見主持及點榜,考試院關院長、監察院劉監試委員興善、內政部次長曾中明等貴賓蒞臨觀禮。典禮序幕在伊甸輪椅舞蹈隊演出精彩的雙人舞中愉悅地揭開,中場則由視障音樂家組成的「啄木鳥樂團」演奏一連串膾炙人口的組曲,中華民國聲暉聯合會附設可魯果子工房並提供聽障者精心製作的美味糕點,展現身心障礙者憑藉堅強毅力在各領域發揮的才華。典禮上並邀請97年本項考試錄取人員分享應考及工作經驗,以鼓勵更多有志於公職服務的身心障礙朋友們,把握機會,積極應考。98年身心障礙特考總計報考5,881人,全程到考4,226人,錄取290人(三等59人、四等107人、五等124人),錄取率6.86 %(三等16.76%、四等12.06%、五等4.15%)。本項考試錄取人員榜單於中午12時在考選部國家考場公告榜示,應考人於12時20分起可自行在全球資訊網進行網路查榜或撥打電話語音傳真服務系統使用語音查榜服務。
為落實憲法及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對身心障礙者就業權益之保障,提供身心障礙者擔任公職之機會,85年1月修正的公務人員考試法,增列得舉行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以照顧身心障礙者就業權益,同年4月「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殘障人員考試規則」發布,並於該年首次辦理殘障特考。本項考試自85年起迄今共辦理10次,錄取人數超過2,000人,是身心障礙者服務公職之主要管道,舉辦以來深獲各界肯定。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8條條文即將自98年7月11日起生效施行,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進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將再提高,本項考試之功能將更顯重要,考選部籲請各級政府部門多提報職缺,以經由本項考試增加身心障礙朋友擔任公職的機會,期能確實發揮維護身心障礙者就業權益之功能。


考選部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 | Posted:2009-07-07 17:33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95757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