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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SHA 会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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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民总一题
96 年公务人员高等考试三级考试试题

一、股东甲等  10  人「函请」某公司董事会召开股东臨时会,董事会「决议」召集后,即由该公司将某年某月某日召开股东臨时会「通知」各股东,股东会如期召开并「决议」「授权」由该公司法律顾问乙与地主丙洽谈土地「买卖」,结果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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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hne Fleiss, kein Preis!
献花 x1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欧洲 | Posted:2009-06-12 11:17 |
小严 会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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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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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经国先生---风雨的阻挡,环境的横逆,'往往是弱者消极的失败的藉口,却是勇者奋发自励成功的磨练。


献花 x2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台北市 | Posted:2009-06-12 14:48 |
davidd4081
数位造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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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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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而准法律行为有意思通知、观念通知与感情表示。

表意人的表意动作分为主观要素与客观要素,意思表示、意思通知、观念通知与感情表示都是一种表示行为,所以行为人都有外部的客观表示行为。

主观上有企图想发生一定的法律效果,则属意思表示或意思通知。

例如:民法80条之催告。

表意人只对其行为有一定事实的认知,不一定企图发生一定的法律效果,则属观念通知或感情表示。

例如:民法51条第4项,总会召集的通知是观念通知;民法第129条第1项第2款承认亦属观念通知。

意思通知与观念通知差异在于前者有法律效果发生之企图,后者没有。


以上个人浅见,请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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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2 回到顶端 [2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9-06-12 15:37 |
大丽丝 手机 会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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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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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wanhoug 于 2009-06-12 11:17 发表的 民总一题: 到引言文
96 年公务人员高等考试三级考试试题
一、股东甲等  10  人「函请」某公司董事会召开股东臨时会,董事会「决议」召集后,即由该公司将某年某月某日召开股东臨时会「通知」各股东,股东会如期召开并「决议」「授权」由该公司法律顾问乙与地主丙洽谈土地「买卖」,结果顺利完成 土地交易并办妥「土地所有权移转登记」予该公司,讵事后该公司发现该土地有权 利瑕疵,从而向地主丙为「解除契约」之存证信函。请依我国民法之规定,释明题 中「函请」、「决议」、「授权」、「买卖」、「土地所有权移转登记」、「解除契约」等行为之法律性质各如何?(25 分)

........
这题算很基础的题目
可是却一堆人写不好 
我比较有问题的是前面的「函请」和「决议」
去看了参考答案
但是函请却两个老师解的不一样
一个解意思通知
一个解观念通知
意思通知和观念通知应该不一样吧
.......


一、答题架构:
(一)法律行为及准法律行为之定义,并说明其于权利变动论上之重要性
  (体系及地位)。
(二)准法律行为之分类(三种)及意义,并就各种准法律行为举例说明之。
(三)就题示六种行为之法律性质分别说明如下:
(1)函请
(2)决议
(3)授权
(4)买卖
(5)土地所有权移转登记
(6)解除契约


二、以下针对楼主疑问,提供个人意见如下:
(一)股东甲等  10  人「函请」某公司董事会召开股东臨时会
先参考公司法之规定
173条第一项
继续一年以上,持有已发行股份总数百分之三以上股份之股东,得以书面
记明提议事项及理由,请求董事会召集股东临时会

173条第二项
前项请求提出后十五日内,董事会不为召集之通知时
股东得报经主管机
关许可,自行召集




由上述条文观察,股东甲等  10  人「函请」某公司董事会召开股东臨时会
,若甲等请求(函请)提出后十五日内,董事会不为召集之通知时,甲等
报经主管机关许可,自行召集
换言之,不问行为人甲等是否企图发生何等效果,因公司法之规定,当然发
生一定的效果。故该函请与民法上之催告类似,应属意思通知。
PS:于此或有不同见解,不妨两说并陈,最后学生以为....





三、意思通知和观念通知-同属准法律行为之一种
意思通知:
不问行为人是否企图发生何等效果,因法律之规定,当然发生一定的效果。
例如:对法定代理人的催告(民80),对债务人的请求
(民129第一项第一款),对要约的拒绝(民155)。
观念通知:
乃表示人表示对一定事实的观念或认识,如召集总会的通知(民51)
,授与代理权的表示(民169),债权让与的通知(民297)。

以上资料参考王泽鉴《民法总则》,施启扬《民法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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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恩惜福!
献花 x3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HINET | Posted:2009-06-13 1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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