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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bye177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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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地上权
下列关于地上权之叙述,何者为正确?
(a)仅得依设定而取得,不得因时效而取得
(b)仅得依设定而取得,不得因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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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乃一个普通平凡人
☆要☆更努力读书求学问
☆上☆得天堂地狱靠颗心
☆榜☆上有名梦想轻敲门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2009-04-05 11:01 |
e19840111 会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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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新法772条 所有权以外财产权取得时效之准用
  前五条之规定,于所有权以外财产权之取得,准用之。于已登记之不动产,亦同。
 
  新法未修正前,实务跟学说上对于时效取得地上是否限他人未登记之不动产,有争议。
  肯定:王泽鉴 否定:60台上1317、60台上4195,(现)土地登记规则§12
  为杜争议,爰于新法增定,对于已登记之不动产,亦同。(可参阅立法理由)

(b)法定地上权 民§876
(c)当事人定有期间者,视为租赁
  (这题我不太确定,还望各位前辈解答)
  不过我想,地上权为物权,租赁权为债权
  把对世权拟制成对人权,似乎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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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40 (by winkor) | 理由: 解析清楚,至于(C)选项:非仅法律并无此明文,且实务上亦无此习惯或法理,岂能【视为】?


献花 x2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2009-04-05 12:15 |
goodbye177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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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e19840111 于 2009-04-05 12:15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c)当事人定有期间者,视为租赁
  (这题我不太确定,还望各位前辈解答)
  不过我想,地上权为物权,租赁权为债权
  把对世权拟制成对人权,似乎表情


还是说(C)根本就与题目无关
应该是这样吧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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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2 (by winkor) | 理由: 并非与题目无关,而系不能于法律无规定下,任意援引而赋予相同之法律效果


☆我☆乃一个普通平凡人
☆要☆更努力读书求学问
☆上☆得天堂地狱靠颗心
☆榜☆上有名梦想轻敲门
献花 x1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2009-04-05 18:52 |
sierfa 会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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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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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故意将永佃权的期间与地上权的期间混淆
地上权本来就可以订有期限,不会成为租赁


虽然你有思想上的自由,但也不能凭藉自己主观的信心来编织客观的结果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9-04-06 07: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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