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801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upside 手机 葫芦墩家族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殊贡献奖 社区建设奖 优秀管理员勋章
头衔:反病毒 反诈骗 反虐犬   反病毒 反诈骗 反虐犬  
版主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也许无心之过 按下滑鼠伤害加倍
也许无心之过 按下滑鼠伤害加倍
更新日期:2008/12/15 04:33 萧承训/台北报导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5/4/1b6ft.html

「你长的好丑哦!」小华在他人的部落格看到一张照片,直觉地敲下这些字眼,没想到可能因此触法。刑事局预防科警务正王淑奂指出,「网路霸凌」者根本不知道自己侵害他人,在透过网路传播后,让伤害加剧。

根据警政署统计,今年一到十月,电脑网路犯罪发生两万两千一百一十一件,其中妨害风化两千八百六十四件、妨害名誉五百六十六件、伪造文书一百件、妨害秘密卅件、个人资料保护法十八件,都比去年同期增加。

「这些行为都是网路霸凌!」王淑奂表示,网路发展迅速,网路和生活几乎已经无法切割,只要一个点滑鼠的动作,透过网路的方便性和隐匿性,不小心就会伤害他人。

她强调,网路霸凌其实不是一个特别的行为,指的就是透过网路去传播、犯罪,而这可能是一个自己认为无所谓、无犯意的行为。她以香港艺人陈冠希私密照为例指出,当初陈冠希只是以为电脑坏了送修,没想到里面的私密照会透过网路迅速的流传。

王淑奂说,许多人以「好康分享」,把这些私密照不断地传送到他人电子信箱,而且这些照片任何人都可以保留,许多人在传送照片时,根本不会想到这样的作法可能会有很严重的法律后果。

王淑奂表示,目前国内青少年网路霸凌的行为多只是好玩,许多人更完全不知道这样是违法的行为,只有透过宣导,让网路族去认知、自律,才能避免触法,更藉以防堵被霸凌者自杀悲剧的发生。


爸爸 你一路好走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和信超媒体宽带网 | Posted:2008-12-17 04:53 |
liujenha 手机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风云人物
级别: 风云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476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真的是很不应该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2008-12-17 07:19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61617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