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征才公告
一、出缺职务:临时约用人员。
二、职务列等:临时约用人员。
三、出缺职务数:13人(督导员1名、审核员12人),督导员1人于本次
公开遴选录取人员中由主办单位择优且符合具备1年以上工作经验者
担任。
四、办公地点:由主办单位指派至台中市政府社会处或各区公所(不得异议)。
五、工作内容:办理国民年金法所得未达一定标准审查与相关业务谘询服
务及其他临时交办事项。
六、所需资格:(1)督导员:大学(含)以上学校毕业且具备1年以上工
作经验(2)审核员:大学(含)以上学校毕业。
七、报名方式:符合前列资格条件且有意愿者,请于本(97)年8月21
日前检附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影本及相关服务证明文件(含履历表【附
照片】、自传、如有工作经验者加附工作证明),邮寄或迳送至本府社
会处救助科办理报名(联络电话:04-22272139-601廖科长或林科员),
邮寄者以邮戳日期、直接送件者以当日下班前送达为凭,逾期报名不
予受理。
八、考试方式:笔试65%与口试35%合计总成绩。
九、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凡经审查符合资格者,本府将举行甄(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范围为国民年金相关法令规定及社会救助法,笔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参加口试(参加口试者,必须携带毕业证书正本备查)。
(3)报名文件请用A4依序装订,如资格不符或未获录取,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4)本案甄试职缺除正取名额外,得增列候选名额5名,候补期间自甄试结果确定之翌日起2个月内。
(5)经录取人员将于1周内(预定9月初)通知上班,无法配合者,不予保留录取资格。
http://www.tccg.gov.tw/sys/msg_control?mode=viewnews&ts=48a3f77a:3632&theme=&layout=月薪约3万